认识贺黎的时候,路雅风大一,已经二十岁的姑娘了,却偏偏开始了叛逆。
大学和家乡隔了千山万水,雅风是孤身一人来此求学,所以除了宿舍的几个同学,她没有别的人际交往。
开学不到两个月,宿舍的姐妹们争先恐后的拥有了各自的男朋友。似乎都在高三压抑了太久,撒了欢儿的秀起恩爱来。
雅风心里算不上羡慕嫉妒恨,只是每每落单时觉得时间有点难熬罢了。
她的学校位置并不偏僻,从大门出发走过一个路口的地方有个小公园,荷塘、竹林、九曲桥、人造山、满满的走个遍倒也能消耗个半个小时的时间。
雅风喜欢这里,安静,自由,适合独处。
她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持续了半个月,终于遇上了命中的那个劫,贺黎。
那天贺黎在公园唱歌,脚踩一双红白相间小板鞋,头戴一顶黑面绿底的棒球帽,怀里装模作样的揽了把吉他,身边没有摆着破盆破碗的,不像是卖唱。
雅风一眼盯上了他的帽子,心想,这里外颠倒的绿帽子真个性嘿!
她不知道那是权志龙同款,更不知道在以后的岁月里,自己会疯狂的爱上这种风格,并主动的去拥有那么那么多个性同款。
必须承认,贺黎当时的唱功很一般,不好唱的歌不好好唱的人。雅风却停下了脚步,鬼使神差的背着手听完。
后来想想,还不是他妈的太无聊了。
抱紧你的我,比国王富有,曾多么快乐。
失去你的我,比乞丐落魄,痛多么深刻。
......
贺黎艰难唱完抬头仰视来人。
雅风蹲下来递了张十块钱过去,眼神真挚的看着他,一本正经的说,愿你不像乞丐般落魄,祝我考试不挂科。
正和上刚才的歌。
贺黎意外的看看眼前那张小额纸币,弯了弯嘴角,挑眉笑道,你这薄薄一张纸可担不起这么大的愿望。
雅风不理会,起身走开,潇潇洒洒丢过来一句,心诚则灵,老天爷才不会那么矫情!
贺黎看着她,抱着吉他的手敲了两下,嘴里的舌头舔了舔牙。
这女孩儿,有意思。
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雅风破了财,贺黎动了心。
十块钱买一颗心,后者吃亏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贺黎变成了雅风的人形低配般点唱机。她想听什么歌他就唱什么歌,有时候用吉他,有时候不用。悲情的欢情的无厘头的,什么都唱。
我把我唱给你听,
把你天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贺黎唱这首歌的那天傍晚,雅风第一次给了他明确的回应,一个长吻。
路途不远,他们在一起了。
少年人的恋爱,总好像要爱得人尽皆知才过瘾。
两个人高调的出双入对起来,她上课他跟来旁听,他唱歌她胡乱伴舞。情侣衣情侣鞋情侣头像情侣帽。
雅风凡事喜欢做到极致,贺黎愿意凡事都听她的,一个使劲作一个往死里宠。两块吸铁石一般紧紧的契合在一起,无缝衔接,谁也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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