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会有多面。一种经历,就是一种人生。开车没撞过人?这方面的人生你怎么能谈?
兄弟我是开了一辆10来万的轿车,三年多,不到2万公里。但是,从来没有违过章被扣过分(比如酒驾闯红灯之类),自诩开车很讲规矩,还算比较稳。可是上个月,一桩事故改变了我的心理……
某晚十点许,我批阅完学生的论文后开车回家,没出单位十多分钟,在我最熟悉、跑了两三年的路口,绿灯左转时“砰”的一声,车窗上腾起一人又掉下。我即刻刹车,打开双闪,下车。原来是骑自行车的一小伙子,坐地上,手机摔地上,自行车也倒路边。上前一问,他站起来,说“你把我撞了,看怎么办吧?”
……我回说:“是你闯红灯了吧。这路口我太熟悉了”。他不吱声,一会儿又说:“我的车摔坏了,我的手机摄像头也摔了,我的腿疼……”停一阵后,他坐马路上我的车前说:“怎么办吧,给四百我走人”。
我当时身上不到一百元,再说这私了风险太大。一路人大哥向我喊,“别理他,不然不好说了”。所以我对小伙儿说:“你到底伤到没有?不管怎样,你应该到医院去看一下。另外,关于事故,我的车前端撞坏了,需要交警来认定下”。一会儿,曾和他下班同行的一男子(骑的电动车)回过来看了一下:|“撞了?!你小子闯红灯了吧。”
交警来后,问过双方,我说小伙子闯红灯,小伙子说没有,是我撞了他。于是交警站在十字路口,多次观察分析交通指示灯变化的情况,认同了我的说法,但对方咬定说正好是变红灯前骑行过马路。我问交警,“可以调录像来看吗?”答说:“可以吧,得扣车10天”。这太夸张吧。本着行人弱势,我说那好吧,我也不再坚持我的立场,反正可以走保险。
于是交警责任书里写是我是负主要责任没有让行人,骑车者则是负次要责任。当晚11点多,我把小伙儿和其女友载到附近的医院,付费让他拍片,花费500多元。好在结果让人满意,只是皮外伤。按保险理赔的规定,医生的诊断书是必要件,但他并不没有给我,说是向单位请假用。一出急诊大楼,他追问:“手机要修,自行车也报废了,也要赔”。我说得看保险公司的规定,能理赔,我就赔。
第二天,我去修车。路上,小伙子发短信诉苦,说修手机和自行车的事,我说问过保险公司,物品损失可以赔,但很麻烦。我转了200元给他,说算修手机的,自行车的损失自己担了吧。
我没想到的是,定损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你这责任认分主次,意味着你修花一万,对方要出三千。我苦笑,找对方拿钱不是做梦吗?工作人员说,那只能这样,让交警改单,就说你负全责,这样维修全走保险。我很惊讶,这能行?工作人员说,以前有人改过。
但改事故责任书还得事故双方到现场。当时我就打电话给骑车小伙儿,细说端详,说你也不用赔偿,跟我走一趟行不行。一听说我要请他同行,他立马又来劲了:“是你撞的我。要我去一趟可以,得再转200元给我”。当时我就被气炸了:“你也太过份了吧!”但他就是不允。我又退一步,说事儿办成后当场转。
实际上改责任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先得找到那个交警,而他说不能改。请求半天,他又请示领导,终于同意,但当场要录口供,我负全责,以后骑车小伙儿若出现任何问题(如瘫痪)都由我负责。于是我又当场要让小伙儿录口供,以后出任何问题我都不负责。
一番折腾下来,我成了撞人的司机,骑车的人一点责任没有。这其实违反我的立场。但这样下来,修车的几千块钱理赔很轻松,我又不花一分钱,医疗费也报销了。
我们常说,行人之于机动车,是弱势群体。其实很多时候还真不是。以我这次撞人经历来说,如果我非要较真,通过录像验证是小伙儿闯红灯了,我没有一点责任。我付出的代价是:车被扣十天,还要多次跑交警队。另外,就算是他全责,修车四五千,对方说没钱,你怎么办?一个教法学的同事说:“耗不起。你打官司去,得多长时间?”
有时想起来挺可悲的:我一向觉得一个理想的社会要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可基于时间、精力和利益的考量,自己这样处理事情反倒是在反向前行。记得我在走出急诊大楼时和八O后小伙儿说:“你算是运气好。要是遇到一个新手,误把油门当刹车,可能你命都没了”。
车修完后,我又发了短信给他:“修车费6500元。以后骑车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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