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诵读《京瓷哲学》一书,其中有一小节稻盛先生讲到“工作当中必须严格区分公与私”,然而在这一板块自己做得很不够,稻盛先生分享到: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事,禁止工作时间内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在工作交往中收到的馈赠物品不可归个人所有,而应该与大家分享。
因为“老师”这个特殊身份,一直都有不少学员送我以及公司礼物,比如茶叶、茶具、酒水、蜂蜜、大米、调料、保健品、药品、水杯、水果等等,因为老师的特殊身份,走到很多地方都会特殊对待,比如吃饭把我奉为上宾,让自己坐上席;比如去到学员理疗店多次免费理疗;比如走到学员茶店多次送茶叶;去到学员的商贸公司,学员几箱几箱的送酒;外地学员几箱几箱的寄水果......甚至就在前天,公司春节后开工,上午就有一会员来到公司,给团队每人送了一份礼物;下午又有一会员来到公司,一见面就给我两个红包,说给两个孩子的。
稻盛先生明确说到:“在工作交往中收到的馈赠物品不可归个人所有,而应该与大家分享”,这句话透露了两个信息,第一稻盛先生并不否定工作交往中收馈赠物品,特别是在中国,俗话也说“礼尚往来”,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崇尚礼节的国家,逢年过节,或是生日等,亲朋好友间互送礼物是很正常的;即使是在工作交往中,收到客户、合作伙伴的礼物,也是可以接受的,并不是一味的拒绝,一味的拒绝变成了固执和呆板。第二个信息,工作交往中收到的馈赠物品,应该与大家分享,不应该贪婪自私,独自享有;如果不是工作中收到的馈赠物品,而是赠送给自己的私人物品,则可以独自享有。
以稻盛先生为明镜,我发现自己犯了两个错误,第一:适当、随缘、根据情况收取学员礼物是可以的,但我已经习惯于收取学员赠送的礼物,甚至学员送什么我就收什么,觉得这理所当然,觉得这应该发生,活在“老师”这个特殊身份当中,甚至有“以职谋私”的嫌疑,因为老师的身份职务,而谋取自己的私利,“习惯”二字真是可怕,习惯让自己失去道德。
第二个错误,有时候我没有精微、细致区分公与私,稻盛先生说:“工作当中必须严格区分公与私,即使是轻微的公私混同,也可能导致道德水准下降,不知不觉中毒害到整个公司”。没有深度、精微区分公与私,因此有时候,明明是工作交往中收取的馈赠物品,但是我却认为是学员送给我自己的私人物品,所以有时候就自己独自享有了,从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贪婪和自私。稻盛先生讲到:“对于公私不分的行为,只要稍有默许,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一旦体验到职务之便的妙处,就成了无法戒掉的习惯,于是人性渐渐变得贪婪卑劣”,一语中的,真是给我当头一棒。
稻盛先生的做法是:首先让收到礼品的员工将所有礼品悉数上交,然后由公司统一分给全体员工,同时反复告诫员工,切不可以个人名义收受或私吞礼品。
人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我深深忏悔,过往因为自己的无明,因为自己的贪婪自私,而没有区分公与私,让自己的内心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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