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块“豆腐干”,刊登在昨日的南周上。
这是对一篇文章的小小回应。
你一定能够看得出来,通篇的欲言又止,如果放开了写,三五千字是不够的。
一个看起来光鲜的职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
但谁又不是弱势群体呢?
昨天早晚两重天,早上闷热无比,下午下过几阵雨之后,天气变晴,太阳出来,倒是十分明快。吃过晚饭,走在风里,还有那么一点爽。但今天,看上去是蓝天白云,但体感好像又回到了昨天的上午。
这是豆腐干的全文:
司法裁决,确实起到定分止争的职能,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当前各级司法机关努力的方向。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件,就提供了鲜明的导向。
但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具体到每一位司法裁判者,要实现不和稀泥,还有一定的困难。我国是二审终审制的国家,在有些案件中,虽然经过了二审终审,甚至经过了检察院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再审,但仍旧达不到终局的效果,部分当事人仍旧会通过信访等途径表达诉求。
当然,败诉当事人可以不接受判决,但这样的不接受不能影响司法裁判者的正当履职。而在现实中,一旦当事人信访上访,就需要承办法官接待释明,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如果当事人采取极端措施,还有可能会追究承办法官的责任。面对这样现实的压力,承办法官不得不有所考虑。
因此,要让司法裁判者不必“和稀泥”,还需要顶层设计,以此来增强司法裁判者的信心,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司法裁判者依法履职,也向全社会传达明确的司法导向,从而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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