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松,我发现我现在对篮球没了热爱了。”“怎么会这样想呢,等着我让你看个詹姆斯的视频。”松松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大致是这样的对话,具体我忘了)松松后来也把这个事给忘了,好几天之后才给我看(还是我强制要求的),还顺带着买一送一给我介绍了一下詹姆斯。
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1984年12月30日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阿克伦,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绰号“小皇帝”,效力于NBA洛杉矶湖人队。
詹姆斯在2003年NBA选秀中于首轮第1顺位被克利夫兰骑士队选中。在2009年与2010年蝉联NBA最有价值球员(MVP)。2010年,詹姆斯转会至迈阿密热火队。
2012年,詹姆斯得到NBA个人生涯的第3座常规赛MVP,第1个总冠军和总决赛MVP。并代表美国男篮获得了伦敦奥运会金牌,追平了迈克尔·乔丹在1992年所创的纪录。2013年,詹姆斯获得第4个常规赛MVP、第2个NBA总冠军和第2个总决赛MVP,实现两连冠。
2014年,詹姆斯回归骑士。2016年,詹姆斯带领骑士逆转战胜卫冕冠军勇士获得队史首个总冠军和个人第3个总决赛MVP。2018年7月10日,詹姆斯正式与湖人签下4年1.53亿美元的合同。 [1]
詹姆斯篮球智商极高、突破犀利,拥有出色的视野和传球技术,被认为是NBA有史以来最为全能的球员之一。
嗯哼,这是百度词条上詹姆斯的介绍。
原先我一直没看过NBA比赛,有人告诉我总要有个信仰。可是我不想去看,我觉得浪费时间,而且也不想轻易去喜欢一个人,去信仰一种精神。
现在觉得如果说是什么让我重拾了对篮球的热爱,大概就是詹姆斯吧。
身边很多人喜欢库里,原先也在想,既然他喜欢库里,那我要不要试着也喜欢库里。不得不承认,库里确实厉害,也确实有点欣赏,但是仅仅是欣赏,并没有说是信仰。可是看詹姆斯就觉得有种全身起鸡皮疙瘩的震惊,他不仅仅是个优秀的篮球运动员。
最早时候,看班里男生打球,什么都不懂,但是就是觉得很酷。甚至高中的时候还因为体育课一个男生打球特别好差点去要联系方式(开玩笑开玩笑,脸皮薄)。
到了大学,篮球队招新却不敢去,不知道我在怕什么,最后还是朋友拉着我去了,结果我留了下来。我喜欢它,喜欢流汗的酣畅,喜欢进球时的心情,在我眼里打球好的人都是带着小光环的(blingbling)。球场上给我一种很舒服的相处模式。(但其实我可怂了,看到人家想跟我一个框打球我就想跑,男生的话跑的更快,哪有什么打球打出来的革命友谊,在我这不存在的)
可是这个暑假,我却怎么都提不起来兴趣去打球了。
后来,我跟松松说我想退队了,因为我找不到对篮球当初的那种热爱了(其实现在想想就是当初懒得了,什么都不想动)原先我也说过篮球是值得一生去热爱的一个东西,但是我现在却没了那份热爱……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
一般我打球打到很累分两种情况,心情很好和心情不好。
心情好的时候觉得比较有动力,一群人开开心心打个球,很棒。
心情不好的时候觉得纯粹像是发泄一样,把自己弄得累一点,就没空去管心情了。记得我刚分手就是去打球了,其实当时很想哭,很想回宿舍窝着,但是别人叫我打了个小比赛,就差一个人,不忍拒绝,就直接去了,反正最后是打的挺累的,但其实也是开心的吧,毕竟打球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去想,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至少当时是这样。
嗯哼,好几次想去打球,结果因为天气以及种种原因都没去成,今天应该能去打球(哇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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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