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了一遍。
关于自由,个人自由的限度是什么?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否意味着可以做想做的任何事情?如果不是那什么可以?
如果自由的意义是只要是涉己的行为,并不伤害其他任何人(仅有可能伤害到他自己)那么这种行为别人就不应该指责或阻止。那么什么行为是涉己的?什么行为不伤害其他人呢?或者是说什么样的伤害算伤害?如果有人骂我,我说我感到很受伤,那么这算伤害吗?还是只是肉体的伤害才能算真正的伤害?为什么常常会有人说,他说的话好伤人,好像语言也像武器一样。让某人心里上感到伤害到底算不算伤害。印象中书里说不算的,只有造成肉身上的伤害才是不能做的行为。心里的感觉完全是价值观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有人骂你,你不喜欢听,那么完全可以不看,不关注。有时候挺难的,接纳自己,改能改的,接受不能改的,有时候会很执着,所以要常常提醒自己。恐惧心里支配的生活,凡事不会成功。还是这句话,唯有深切的信仰和远大的理想,才能医治人世间的懦弱,改善人的习惯和品性。让我又想起了许倬云说的,要心之自由,胸襟开阔,把全世界人走过的路当作自己走过的路之一。要自己能在里面说,我不怕这个,不怕那个。
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解决自己的精神困扰和饥渴。一切都是洗脑,有好的洗脑,有坏的洗脑,多给自己拿好东西洗洗脑,让别人好的思想在自己脑袋里多跑一跑就记住了。人活着其实是挺苦,至少大多数人挺苦的吧,生老病死,爱别离苦,求不得苦,怨憎会苦,各种各样的苦。然后就有各种各样的理论,是吗?都是来安慰自己,但是效果好的话,就真的可以不那么痛苦了。及时满足,和延迟满足,看了一段奇葩说,里面李诞讲过去有两种人,一种是及时满足的人,一种是延迟满足的人,及时满足的人是很快乐的,但是消费的多生产的少,很快被大自然淘汰了,于是留下来的人都是延迟满足的,不快乐的人。还是有意思。
讲不要我执,为什么?诸法无我,诸行无常。一个东西他是可以不断的细分不断的细分,看起来他是很稳定的存在,但是实际上它不断的在变化,而且所有东西都是由其他东西构成的,比如一台手机一台电脑,都是由其他部件组装而来的。所以人呢,人也是,其实根本没有一个我,这一刻的我在我写完这段字之后我已经变化了,但是假装有一个我存在为了方便称呼。我会以为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是那么真实不虚,好像我永远也不会改变,好像我说了什么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我不存在,那么可以减轻痛苦。长痛不如短痛意思是,接受事实不要欺骗自己,这应该是让人成长很好的方式。这就像rick和morty美剧里面外公rick对他的外孙女说的“上帝并不存在,你现在忍痛接受,你以后会感谢我的”。嗯。。。
原来是要忍痛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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