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贺共饮》
作者 洛夫
石破
天惊
秋雨吓得骤然凝在半空
这时,我乍见窗外
有客骑驴自长安来
背了一布袋的骇人的意象
人未至,冰雹般的诗句
已挟冷雨而降
我隔着玻璃再一次听到
羲和敲日的叮当声
哦!好瘦好瘦的一位书生
瘦得犹如一支精致的狼毫
你那宽大的蓝布衫,
随风涌起千顷波涛
嚼五香蚕豆似的
嚼着绝句。绝句。绝句。
你激情的眼中
温有一壶新酿的花雕
自唐而宋而元而明而清
最后注入
我这小小的酒杯
我试着把你最得意的一首七绝
塞进一只酒瓮中
摇一摇,便见云雾腾升
语字醉舞而平仄乱撞
瓮破,你的肌肤碎裂成片
旷野上,隐闻
鬼哭啾啾
狼嗥千里
来来请坐,我要与你共饮
从历史中最黑的一夜
你我并非等闲人物
岂能因不入唐诗三百首而相对发愁
从九品奉礼郎是个什么官?
这都不必去管它
当年你还不是在大醉后
把诗句呕吐在豪门的玉阶上
喝酒呀喝酒
今晚的月,大概不会为我们
这千古一聚而亮了
我要趁黑为你写一首晦涩的诗
不懂就让他们去不懂
不懂
为何我们读后相视大笑
赏析:
首先有必要提一下李贺以便理解全诗。唐代诗人李贺有“诗鬼”之称。李贺20岁就前往都城长安参加科举,才华出众,却被告知取消考试,只在京城得了一个不起眼的官职。内心屈辱的他辞官回乡,官场失意激发了他无穷的诗性,让他在唐诗文坛中大放异彩。而李贺,去世时年仅27岁。
这是洛夫的现代诗,洛夫和余光中并称为台湾的“双子星座”,创作手法魔幻,被誉为“诗魔”。
诗人洛夫,祖籍湖南,后迁台湾,居住北美,人称诗魔。诗人李贺,祖籍河南,后赴长安,英年早逝,人称诗鬼。
这首诗极富想象,“有客骑驴自长安来”引出诗人李贺,“背了一布袋的骇人的意象”非常贴切又很新奇。接着又将其身材的特点“瘦”比作“狼毫”,形容的很立体,而巧妙的是笔也是诗人文人的必需品。“宽大的蓝布衫”随性。“酒”是自由不羁的象征,突破了时间空间的束缚,他们都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暂时的忘却了现实中的悲切。而下面的“历史中最黑的一夜,你我并非等闲之物。”是对李贺怀才不遇的同情、才华的欣赏、人品的称赞。“九品奉礼郎是个什么馆”是对名利地位的不屑,是对李贺的理解,都是性情中人。“把诗句呕吐在豪门的玉阶上”是对那些善妒的人最好的回礼,是对李贺人品的高度赞美和欣赏。而这一系列的意象也体现了洛夫是唤起读者心中意象的高手,他对语言的锤炼、精确的艺术表达远远的超过了我们的欣赏极限。
诗人洛夫,一生怀着乡愁,在外旅居六十多年。在台湾对故乡的思念几乎是那代人的集体情绪。李贺是不得已的回乡,而洛夫是不得不漂泊他乡。李贺所处的社会尽管黑暗,但是他自身的才华横溢,凭借文学创作他的生命得到无限的绽放。在某种程度上,两位诗人是达成了精神的高度共振。现代诗魔与古代诗鬼在暗夜中举杯痛饮、抚掌大笑,四周鬼哭狼嚎,不愧是千古一聚,让人心向往之。可是现实毕竟是现实,怎么会穿越回去和李贺共饮呢?那一定是诗人自醉了。孤独的洛夫只好将诡谲的意象化作诗,在诗中,在酒里,和李贺相遇。不懂,就让他们不懂吧!我们再继续斟酒豪饮~
遗憾的是前两年先生离我们而去了,我们也只能在诗中追寻先生。先生的诗透出特殊的人格魅力,那是傲然挺立的风骨,是孤独而不孤傲的气质。这首诗虽然不是他写的最好的,也没有其他的诗那么有名气。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一二,不仅是诗人对意象的信手拈来,对语言的锤炼,更是有横跨时间、超越生命的思考。我虽然还没有太多的阅历,但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敬佩先生,尤其是读到这首诗时,非常感同身受。我想,以后肯定有很多追随者追崇洛夫先生。每晚的月都会因先生而亮~
(另 注释:)
1.“羲和敲日”出自李贺《秦王饮酒》的“羲和敲日玻璃声”
2. 劫灰:劫是佛经中的历时性概念,是指宇宙间毁灭和再生的漫长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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