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在打工的时候,我结识了他。
怎么说,期初对他没有一点好感。
他高条的身材,一只脚有跛,究竟什么原因,我到现在也不知道。
他长得很是秀气,有点像周华健。
但他歌唱得一般。
他是宾馆的音响师,我去的时候他就在那呆了好长时间了。
他姐夫是经理,当然那时候已经和现在一样了,经理遍地都是,不值钱,但有点小权。
内弟就成了音响师,我一直纳闷,不知道他懂不懂音乐。
他总爱唱歌,唱得不怎么样,印象中也没有过人的地方。
当时可能我还没有听说“麦霸”这个词,他已经是“霸”了。
所以,从骨子里我不喜欢他。
我们很少恋歌,没有机会。
因为那种播放机要放唱片的,过去的那一种,所以他放的歌很少我们会唱的。
只是后来,我和经理、客人都熟识了,他也就投降了,每每开场总是让我先唱唱歌。
所以,后来我对他的成见就少了。
他认识了东北一个姑娘,两个人关系不错,那姑娘是三陪,他身有残疾,他们互不嫌弃。
过年,男孩儿还跟着女孩回了趟东北老家。
有一次,客人拿二百块钱请姑娘合唱《夫妻双双把家还》。
姑娘应允了,他去不同意。
那一段子还是唱了,他躲在音响室坐鳖(生闷气)。
由于康乐部经营不善,维持不下去了,他们也都不干了。
因为接手的老板我认识,我就留在那里,又呆了一段时间。
所以,我们也就分开了,男孩儿处的姑娘在这之前已经走了,没有什么消息似的。
后来,我的山阳城碰到过他,因为他家是那的,他还是那样秀气,走起路来还是有点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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