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冤哦

作者: 榴莲小姐姐_ | 来源:发表于2018-11-14 12:22 被阅读0次

    老公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没有签订合伙合同,后生意赔钱,对方不承认合伙,仅凭转账记录将老公告上法庭,重点是法官判对方赢了,我们出示证据没采信,我们的证据就是每天的进货,收入,支出,每笔费用都是和对方报备的,如果是借钱,为什么没借条,如果不是投资合伙,谁会每天把财务的明细告诉他人?

    真是想知道,公平何在?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好冤哦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mndf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