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总以为写信是爸妈那个年代的情怀,不属于手持智能机的我。
上大学的时候,除了吃饭逛街看电影,好像就没有什么事了。就连突如其来的爱情也是后知后觉。他不浪漫,没有玫瑰花,没有巧克力。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是上面画着学校风景的20张明信片,对于有点怀旧的我来说,没有什么可以和其相提并论了。
以前的我不喜欢看书,直到遇到《简书》。
我没有用文字记录生活的习惯。走在马路上,我不会停下来去欣赏广告纸的色彩;逛公园的时候,我不会低头去闻一下花的的味道。
图片发自简书Ap我从来没有给别人写过些信。记得第一次填邮编还是大学毕业往家里寄东西的时候。
前些天看到好朋友杨子发了一个朋友圈,几朵小黄花在墙的一角盛开着。于是我和朋友说,让她帮我摘一朵做成标本保存起来。有时间我去取。
杨子没有回复我,过几天这事情我也忘记了。几个月前我让杨子帮我办了报到证,因为太忙,档案什么都没来得及寄过来。
前几天发短信告诉我,档案什么寄过来了。昨天快递就送到家了。刚拿到快递,觉得里面沉沉的,心想,档案也没那么重,上次借杨子的书早就还了的。
打开包裹里面躺着一个麦黄色的笔记本,两张明信片和一个信封。
一个人的耳机我和杨子是高中同学,那个时候两个人大大咧咧的,从来不知道烦恼是什么。
上了大学谈了恋爱才知道矫情二字。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被看好,特别是父母的祝福。好像唯有爱情才能让我们长大,失恋却变成了成长的催化剂,这一切让人变得伤感怀旧。
习惯了一只耳朵挂着耳机,听着两个人的音乐。
我想生活中偶尔来点惊喜,但不希望是你的明信片,我想收到远方你的来信,但不希望里面夹满伤感。
我很想要那多小黄花,倒是希望你把它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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