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总会出现林林总总的问题。这次我就被定金的问题吓了一跳。
首先定金问题,我一直认为定金是和房主确认买房而已,结果定金可能还需要担负帮房主清尾款的责任;
其次,首付原来是放到房管局指定账户,等到银行批复之后,房管局才会将账户上的钱发给卖房人。这里的房管局好像“支付宝”。
最后,还要提前预约公积金贷款,在制定时间内办理贷款,如果指定日期内没有办理,当年还有一次机会,如果两次都用完,那就等第二年吧。
总以为卖房买房就是两家和中介的事情,反正中介收了钱,事情交给他们就好,没想到这个“甩手掌柜”真心不好当,还是要准备好再行动,否则还是会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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