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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不咬人”不是你遛狗不牵绳的理由——谈“成都女主播遛狗不拴

“我家狗不咬人”不是你遛狗不牵绳的理由——谈“成都女主播遛狗不拴

作者: 完颜良佐 | 来源:发表于2017-09-11 22:36 被阅读542次

前些时日,成都某主播遛狗不栓遭暴打一事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我当时就想就此话题写一些自己的看法,后来因为事情给耽误了,一直没能落笔。等到有空再想起这件事时,多少有些时过境迁不热门了,大家都去关注“陕西产妇跳楼事件”了。

但是我觉得还不晚,类似的事情肯定以后还要发生;因为真正引起矛盾的并不是“宠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不彻底、制度的不完善;而是人对宠物抱有一个什么样的态度的观念上的问题。

我有必要事先为自己声明一下——我本人不养宠物,也并不喜欢宠物,我不会站在“爱狗人士”的立场去说话。但同时我也并不反感动物,也不吃狗肉;但这不是因为“狗狗这么可爱”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原因,我只是不喜欢去尝试自己从没吃过的东西。

成都女主播遛狗被打这件事,我特意从网上找到视频看了下。过程大致如下:小区一居民带着孩子在楼下玩,一只金毛直接凑过来往孩子身上嗅;但是孩子貌似不太喜欢该金毛,开始躲闪。家里大人见状急忙跑过来挡在孩子和狗之间;而金毛试图绕过大人继续往孩子身边凑。大人继而开始用手拍打金毛,用脚踢金毛,试图赶走它。这时候,金毛主人赶了过来——就是被打女主播当事人,双方就此事展开理论。视频没有记录下声音,不过看画面也能猜得出来——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后可能哪句话没唠开,动起了手;孩子家人多,女主播自然吃亏,被打伤入院。

大致就是这么个情形;虽然不知道双方在对峙中是哪些观点不统一,导致最后大打出手。但是视频中可以看出几点:

1.视频中金毛确实没有采取攻击行动,只是往孩子身边凑;至于是不是要找孩子玩,得找动物学家来解读了。

2.该金毛体积不算小,孩子感到恐惧、大人感到担忧不无道理。

3.女主播说一直挨打未还手,与事实不符。

事情发生后,我专门去微博、头条等论坛看了下舆论导向。相比前几年,每逢玉林狗肉节开幕都要伴随着上演的固定保留节目——“狗肉党”与“狗粉党”就“狗肉可不可以吃”这一话题展开的撕逼大战;这一次,舆论几乎清一色的站在孩子家这一方,出奇统一的一致声讨被打女主播;认为从法理角度讲虽然打人不对,但是从情理角度——算是情有可原。

现如今,随着居民素质及安全意识的提高;即使是爱狗人士,也越来越支持遛狗时应该同时拴牵引绳。不得不说,这是城市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是值得欣慰的事。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尤其在今天城市人口规模动辄千八百万的环境下,邻里之间这种由口角纠纷引发斗殴的事多了去了。一座二线以上城市,一天不发生个百八十起都不好意思自称大城市。就这位女主播的这点事,真就不算啥大事。就是个普通的打架事件,恶性伤人都不够指标。事后处理该认错认错,该赔钱赔钱。

但为什么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使各大媒体平台纷纷转载报道,数以千万记网友义愤填膺、加以声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情的表象下,隐藏的还是那个过去有、将来还会有的话题——人权与狗权之争。

有人有爱心,愿意养宠物;有人孤独寂寞冷,养个宠物做陪伴;有人闲的发慌想找点事做,有了宠物就可以天天带出去溜,聊以解闷。养宠物的人各有各的原因,同样,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显然不止是养,还走了心,将宠物当作自己的家人。这其实没毛病,很好啊,证明有爱心。但是,让别人将“被你赋予人格化的宠物”同样当作拥有人权的个体,这就不是那么好了。

说到底,不管你拿宠物当动物还是当人,这只是你在你的世界中赋予它的概念;而外人无需如此,毕竟其他人不活在你的世界中。但就算你把自己的狗当亲儿子看待,你依然要承认,人和狗是有区别的。什么区别?人是人,狗是狗——这个区别还不够大?所以你用“你带孩子出去玩是否也牵绳”来给自己遛狗不牵绳洗地,根本就说不通,两者之间是同样属性么?

人享有人权,其权利受到宪法保护;而狗作为人的附属财产,只享有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而且权利的主体是你——狗的主人;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提出过“狗权”这一概念,狗自身是不享受任何权力的。也就是说,它是你的狗,作为你的财产时,它受到保护。某一天你不要它了,打狗队分分钟灭了它;这就相当于——你的物品丢了被别人捡走一样,不属于偷窃。

“我家狗狗又不咬人,为什么要拴牵引绳“?这一说辞过去不断被相当一部分饲主挂在嘴边,借以给自己的不牵绳行为背书;相当于宠物界的“米兰达警告”。谈判前先把这一提前量抛出来,双方在这个基础上谈。

有喜欢狗的人就有不喜欢狗的人,这其实都很正常。但现实中因喜恶不同而引起冲突的双方很难彻底说服对方——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无法互相理解”。一件事情,没有经历过,你很难去“感同身受”。我曾见过一个恐高的人,下楼梯时倒着爬下去;但是我没有恐高的症状,所以说我该怎么去体会这一现象?但这不是我因此而嘲笑、鄙视、甚至给对方增加困难的理由。虽然我不恐高,但是我知道有“恐高”这一类人群;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感受,但是我对他们表示理解,同时我会尽量加以协助。

说回遛狗这个话题,爱狗人士是很难感受到怕狗人士遇见狗时所产生的一系列生理反应。没有感受便没有理解;没有理解便会产生误解,认为对方是故意找茬,进而产生纠纷。说到底,还是一个讲道理的问题。

但是道理有道理的讲法,爱狗人士不怕狗就是不怕,你不可能去抓一只卡斯罗放在他们面前,然后揪着他的领子问他“你特么看一看,这狗可不可爱?”

生理角度没法讲道理,那就从情理上讲吧。

我们所说的遛狗是否需要牵绳,和狗咬不咬人关系不大;而和狗是否具备咬人的能力关系较大。类似于我们坐飞机要过安检,对吧?任何道具、汽油、枪支都不可以带上飞机,对吧?那么请问,你如果带一支枪去坐飞机,过安检的时候告诉安检员——你只是携带,不会劫机;对方会让你通过么?我没有实验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

这里涉及到四个问题:

一,你有武器,你具备造成危害的能力。

二,你的武器会使其他人感到恐慌;即使你没有攻击行为。

三,如果放你携带武器通过,其他人会以“为什么那个人可以带武器上飞机”为由,要求享受同等待遇。你是否有能力为其他人背书,证明他们同样没有劫机动机?

四,安检员如何证实你话语的真实性?

同理可证,你家狗咬不咬人是你们家自己的事;但是是否具备咬人的能力,才是其他人关心的事。遛狗时你牵绳带着,这就相当于限制了它的攻击范围——这就相当于机场的安检,是给其他“乘客”的一种保障。你如果愿意,你可以采取更极端的方式来保证其他“乘客”的安全——将狗的牙齿、利爪全拔掉;我想这样这只狗应该就不具备攻击能力了,其他人没有理由再感到害怕了。

有些极端爱狗人士会走入一个辩证思维的误区;将与人划等号,然后反证——你怕狗我就要拴狗,你怕人是不是还要拴人?其实这种悖论根本不值一哂;因为人一直被拴着呀。如果人未被拴着,现在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人人都可以拎着一把砍刀上街;公交车、地铁上的乘客人手一桶汽油;你前脚刚上飞机,后面一位手持AK47的乘客紧跟而来。试问你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么?你愿意让你的孩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么?人的脖子上一直都在套着一根牵引绳,这跟牵引绳就是——法律。

但是,法律文书里的条条框框显然无法用在狗身上。你和它讲这样做违法,和它讲该这样做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会记到心里去么?狗是动物,再怎么通人性也是动物,是不具备主观判断力的。它只知道今天我高兴,我要去找那个小朋友玩;我看那个人不像好人,我要朝他吠两声。一个无辜的人就这样受到惊吓而你还嬉皮笑脸地说“没事,我家狗不咬人,它和你玩呢。”。估计听到这话的人一嘴巴抽死你的心都有了“特么你家狗和我玩我就得陪着玩?当特么老子三陪啊!”

况且,退一步讲,您家狗到底咬不咬人人,恐怕您说的还真不算,还是让它自己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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