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看到的事儿

作者: 橘子_花开 | 来源:发表于2024-08-21 23:15 被阅读0次

    01一个新的机构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所居住的城市引入了某专门机构进行案前调解。如果调成,费用是国家法院的两倍。

    初步了解,这个承包调解机构竟然是当地一家并不是多么知名和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

    那么,再进一步思考,是不是如果打官司请这家律师胜算的几率会更高?毕竟他们与法律系统有了一些联系。

    调解是一个集专业技能、心理素质等等于一体的综合素质技能。调解不好,不仅完不成预期目标,甚至适得其反。

    这个机构是刚刚成立,它不仅让立案人的立案时间延迟了一个多月,而且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很多当事人直接拒绝案前调解,积极要求尽快进入立案环节。

    这种改革给当事人增加一些负担,也没见起到什么积极作用。一个没有足够共信力的小机构承揽国家业务中重要一部分,是为某些人的利益,还是真的为民办事?我表示怀疑。

    02关系大于法是很可怕的

    现在律师队伍中,有一种律师是比较受欢迎的,就是之前在法院系统工作过,后来从法院系统出来,转行从事律师工作。

    他们所以吃香,是基于法官手中自由裁决权太大了,他们知道很多捷径,同时他们活动能力非常强。

    证据再多再完整确凿,如果不被采纳也是白搭。证据少而单薄,因为有了可靠的关系,被采纳也是比比皆是。

    再说了,一般小案子,当事人基本都是第一次,啥也不懂,妥妥的无知。因为对司法信任才会走上通过诉讼维权之路的,他们只想解决问题,然而当他们不知不觉中发现问题没有解决,或者解得很不公正,又或者一个问题成了多个,想翻案的代价太大了,成本超过涉案财产总金额。多数折腾不起,也就不了了之。便宜了那些恶人,也包括一个职业惯犯。

    前不久,就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原告立案,也找了律师,未曾开庭,直接下达判决。被告关系网强大,直接强占别人的不动产。结果法官竟然宣判更改不动产,支持被告强占他人财产。荒唐无比。

    我期待那个法官有一天被有情怀的硬人告发倒台。一个错误的判决>十桩类似的恶劣案例。因为这让犯罪成本降低,而维权代价大幅增加。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目前还流于口号,系统内外太多人不作为,严重污染了司法环境,让人们对司法公平正义大打折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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