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容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当我们还未来得及思考人生的路到底在何方时,它正慢慢远去,就像离弦的剑,无影无踪。
即便时间已经过了很久,即便我已经对青春这两个字十分模糊,好似记忆被尘封了一样,我也还记得那个特别的你,记得关于你的一切,那时候,总是凶我的你,真的好可爱,好可爱(/ω\)害羞。记得我们刚认识乃至熟络之后,真是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尤其是现在,遗憾更甚,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或者我们晚一点毕业,该有多好。好想知道,现在的你正在干嘛,过的好不好,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你总是爱熬夜,也不知现在你改了没有。
最近也不知怎么的,总是想起往事,想起那段一起笑一起疯的日子。我想,它一定是我很重要很难忘的回忆,我的青春,我的十八岁。那个时候,我是你的前桌,你是我的后座,你总是凶我,我总是惹你,你爱生气(当然不是真的生我气)我爱哄你,反正我们就是前世注定,今生有缘,老天都不能把我们分开。你霸道强势,我逆来顺受,天作之合。你总是对我提各种要求,要我帮你接水,帮你借书,帮你倒水。。。。。。各种各样的无理取闹的事我都做过,当时也是敢怒不敢言啊,毕竟你也不好哄(开玩笑的啦),我记得当时班里有些人对我说你总是欺负我什么的,其实那是因为她们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好,我生病难受的时候,你会照顾我,甚至一口一口喂我吃饭,考试失利伤心扔卷子的时候,你会帮我把卷子捡起来,然后一边骂我,一边给我讲题。。。。。。是,你总是凶我,各种嫌弃怼,可是当别人骂我的时候,你一定会为我出头,你不允许除了你之外的任何人欺负我;是,我是脾气好,好说话,可是我不是傻子,我也有自己的原则,我为你做这个做那个,只是因为,我想对你好。
因为,总是凶我的你,真的好可爱。
有人说,友情经不过时间的考验,终有一天,再要好的两个人,也会形同陌路,可是我不信。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了有你,习惯了心疼你的一切。
我想要和你,从青丝到白发,依然能演绎着我们的青春之歌,你凶我,我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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