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石之制是中国古代周朝的一项刑罚措施。所谓嘉石,是指西周在外朝门左侧专设的纹理之石。对于那些罪行情节轻微,不足以关押圜土的人,就罚其坐嘉石并强制劳役。
我国西周时期形成了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度作为五刑的补充,在奴隶制时期的刑罚手段成熟成型。
嘉石是古时有纹路的一种大理石,在西周时期被作为一种刑具使用。嘉石之制是西周时期对那些比送进圜土者更轻微的犯罪人的一种刑罚方式,具体是指让罪犯带上刑具而坐在嘉石上一定时日,使其思过,之后再服长短不一的劳役,从而使不良之民改过向善。悔改后再交由司空监督进行有效劳役的一项带有羞辱性质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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