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个美妙的日子。
生日突然想要一束鲜花点亮生活。然后带着糯糯和霄霄走了五千多步,大概时间就是早上九点多到十一点多抵达花鸟虫鱼市场。穿过车辆很多的马路,走过堆满了落叶的马路牙子,支撑我们走下去的就是便利店里面的薯片。加油站遇到了第一个便利店时,我们小二卯足了劲,开始蹬着小短腿一路向前了。这可好,到了第二家便利店,终于可以自由消费了,买上薯片后跟我说:妈妈,好了,我们可以回家了
我:???
我美丽的花朵还没买呢。最终在休息了四十多分钟吧吃掉了大半袋薯片以后,终于肯挪一挪小屁股,跟我去买鲜花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进花店,但是确实是我为数不多的几次,是我第一次给自己选要放在家里的花,所以有点眼花缭乱。这两个小宝宝进门看到一只小狗,眼睛都直了。我看了一眼花朵,他俩逗了好久的小狗。最终花了45元买了一束黄色的花。明艳艳的,我非常喜欢。感谢老大老二陪我过来买花。老大的零花钱帮我买的生日礼物。
小二帮我买了一堆耳钉,布灵布灵的,是一片叶子加珍珠的造型,太适合我了。戴上后打败了所有其他耳钉的佩戴效果。小二从仅有的70块钱零花钱里面,给我花掉了10元。小大方的孩子。
我这两天转正了,想买一本《千与千寻》漫画书。然后趁着他俩睡熟跑出来找书店了。北国商城的西西弗书店离家远,想着不如在学校附近找一家买就好了。没想到学校附近的以学生考试书籍为主,还有校园疼痛文学,不适合我。没有我想要的。一个多小时绕了一大圈,没有找到我想要的漫画书。有几个前段就想着算了算了,都已经有这么多的礼物了,不差这一个。不过答应自己的事情还是要做到。什么都算了,就没有激情。可以不非要立马得到。喜欢的还是要拿出时间去得到的。
今天出来加班了,我要利利索索把事情办好,然后赶紧回家带宝宝们出来坐公交车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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