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你继承房子后,不能解除合同。
问题中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是遗产的概括承受;二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第一,遗产的概括承受。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当你父亲去世时,他遗留的房产属于遗产。如果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那么这套房产就由你和你母亲继承。当你们继承房产时,就需要承担你父亲的债务,这个债务就包括你父亲生前与邻居签订的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换言之,你和你母亲就成为了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需要遵守合同的约定。
【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二,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前面说到,既然你和你母亲成为了买卖房屋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即协助你邻居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要想解除合同,要么是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要么是对方违约。在没有这两种情形下,不能解除合同。因此我认为,你和你母亲不能解除合同,需要协助你邻居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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