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临淄
临淄县城里,一位某老先生的女儿,是太学生李某的妻子。她未出嫁时,有一次,一位相面的人给她算命,断定她今后会受到官府的责罚。老先生开始一听这话,对这相面的人很不满意,转而一想又笑着说:“你胡说八道到了如此程度!且不说大家世族的女儿不会到公堂上去抛头露面,难道我这个有功名的监生还不能保护自己的女儿吗?”
后来,老先生的女儿出嫁后,性情十分凶悍,侮骂丈夫成了家常便饭。李某不堪忍受她的虐待,便一气之下向官府控告了她。邵县令接状后,准了李某的控告,发下捕人的传票,打发衙门里的公差立即前去捉拿被告人。老先生听到这件事,非常害怕,便率领家人到衙门哀求邵县令不要办这件官司,但邵公没有答应这个请求。这时,李某自己也感到有些后悔,也请求撤诉。邵公生气地说:“衙门里的公事,岂能任你们愿意告就告,愿意作罢就作罢?一定要捉来审问!”老先生的女儿被带到公堂后,邵公稍稍审问一二句,便说:“真是个泼妇!”于是判定杖打三十下,结果把她打得屁股肉都掉了下来。
异史氏说:“邵公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怎发这么大的脾气?这个县里有如此一位贤明的长官,乡里就没有泼妇了。记下这件事,以补史书《循吏传》的不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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