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人情往来,清朝末年官场上的“潜规则”需要大笔银子。
同治七年(1868)七月,曾国藩由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这就需要进京面圣,进京见慈禧。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两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已经盼他多年了。离京之时,他送了多少别敬?他在给儿子的信中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亦厚耳。”共送了江苏、安徽、江西籍以及湖南、湖北籍的京官一万四千两银子。
曾国藩一年的合法收入,也就是工资加养廉银不过才一万八千多两。而请客吃饭、给京官送礼以及给户部的部费钱,每年加到一起,起码得三万多两,远远超过他的合法收入。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一次北京之行,除去一万四千两别敬,曾国藩共花费了两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在信中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处理。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1868)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余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也就是财政司中。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以上我们所说的各种官场应酬支出,都是出自这个小金库。至于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可以看出,曾国藩对公与私,分得很清楚。
综观曾国藩一生,他的为官风格十分独特。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逸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在官府里种菜吃这样容易让人觉得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才叫人佩服。曾国藩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也就是说,骨子里清廉刻苦,表面上和光同尘。这是因为曾国藩的志向不是做“清官”,而是做大事。
曾国藩不想成为海瑞式的清官。他刻苦自砺,全力内圣,是为了达到外王之业。因此,他做事更重效果,而非虚名。曾国藩从自身经验总结出,一个人特立独行,必然为众所排斥:“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与虽美远不能及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因此,曾国藩有意取海瑞一尘不染之实,却竭力避免一清如水之名。他的选择,远比做清官更复杂更沉重。因此,他才具有大力量,才能成就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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