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悦
01
初三那年,我情窦初开,第一次读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由于经历浅薄,只停留在那唯美的文字上面,每句每阙,都美得窒息。
尤其是那句:“蓦然回首,那人就是灯火阑珊处”,给了我情感上无限的希望,我想,我要找的那个他,是不是也在灯火阑珊处等着我,而他知道我在众里寻他吗?
那时的我在一个五线的小城市的县城里读书,这里属于十万大山腹地,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置身其中,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我的祖辈从山西迁来,周周转转,几经逃难,就住在这样一个穷乡僻野的不毛之地,被当地的壮族风俗同化,成为壮族人。
即便现在国家一直在提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壮汉民族不分家,但是我还是要说,地缘因素,给了我们不同的气质。
我们有些汉族的厚德包容之气质,也有着壮族的铁血柔情,确切而言,我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甚至我的某些经历诠释了自己:情比万物珍贵。
然而,诚如著名诗人元好问在《鹧鸪天·候馆灯昏雨送凉》一词里写的那样:“多情却被无情恼,今夜还如昨夜长。”
于我而言,人生最难过的不是生存之苦,而是情路弯弯。情不可以分割,要嘛全力以赴去爱,要嘛不爱。
而当你对某人投入了全部的深情,得到的却是或暧昧,或虚无的回应,就会遍体鳞伤。世界上很难有友情之上,恋人未满之爱。
十五岁那年,我就第一次尝到这样的滋味。年少的自己不知情为何物,对异性更多的是花痴之情。稀里糊涂地就被班上的“樱木花道”给吸引了。
那时候,我跟他都属于班上的学霸,成绩不分上下,在互相比拼中,又相互鼓励。学业之余,还会打打篮球,释放压力。
大概是因为那一次的男女混打的篮球赛中,他不小心一个踉跄,就将我压在了地板上。除了头部被硬邦邦的地板撞击后的疼痛,更多的是我第一次开始有心动的感觉。
等你,在灯火阑珊处略有近视而拒绝戴眼镜的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清他的脸,他的毛孔,他的睫毛……就连他那一声略带歉意的叹息,从我的鼻腔已经进入了我的呼吸中。
至此,我开始对他有某种不一样的情愫,而他对我也似乎多了一丝难以名状的情感,是愧疚,是深情?不得而知。
02
那段感情,我们都没有表白过,只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他的每一场球赛,都有我在场加油助威的身影,他的每一道不会的题,都有我主动地“行侠相助”。
无数个放学的时光,都有我在学校门口,默默地看着人潮涌动那个高大挺拔的英姿,以及双和我一样坚毅的眼神……我们一起结伴走着只有不到两公里的共同的回家之路,便在一天黑暗的小巷尽头分开了。
这条路看似短暂,有时候却像走了一生,如此漫长,也不知道那时候都聊了什么?总之,那一句:“我喜欢”你从未说出口。
直到有一天,我们都考上了理想的高中。我想,是时候有个说法,我很想问问那个素色球衣的少年:“你喜欢我吗?”
然而,这个问题也没有答案。高中开学的时候,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听说是家庭的变故,他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父母是在街上摆摊做修补生意的,补鞋、补自行车胎……
他留在了县里,而我来到了另外一个城市读高中。开启了我背井离乡的高中生活,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回归家乡。
多年以后,再回家乡,那条小巷因为市容市貌的整改,也消失不见了,只记得街边那个小卖部旁边,曾是小巷的入口。
偶尔,我还会在霓虹灯升起之时,凝望着灯火阑珊之处,在夜幕的笼罩下,似乎还有望不见的深邃,那深邃的夜色,似乎还有那个素色球衣的少年,双眸明亮,深情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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