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记》以形式逻辑的力量,公断王安石学说“见道”,首先从根本上肯定“熙宁变法”是合道的、伟大的。陆九渊非但明确地赞同“熙宁变法”,而且自己也曾建议孝宗“变法”。他在驳斥元祐党人攻石“喜人同己”,论定祖宗之法非不可变时说:“夫尧之法,奔常法,禹常变之。祖宗之法自有当变者。使其所支果台同?”(陆集)42页)在论对“五札"的第四札中他同样面对皇斋”变法,不过话说得隐晦而且语气婉转:几事不合天理,不音人者,必客天下,效验之着,无惑智皆知其非然或智不烛里,量不曲,一旦不胜其念,聚为支更,其祸败往往甚于前日。后人惩之,乃无可变之理,真所谓惩羹大蕴,因查度食者也。自秦汉以来,治道度杂,而甘心怀愧于前古者,病正坐此。(《陆集}23页)陆子常说:黄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支是适。(注)”以(易》理为思想武器,有一个“变”的辩证认知,并无剪持之见,又无依附利害之心,因而他赞同“变法”。但在(祠记》中却巧妙地以“合道”来肯定“变法”。开宗明义从三代“道行乎天下”说起,-直到南宋,由于道统被异端私心所破坏,从而转衰变弱;但圣“道”依然在“不绝如线”。
衰落了千百年的圣人之道,又重新出现在王安石的学说里,你看这不是很伟大的吗?下面论述的是“王安石变法”,疑然是见道合道,那就是大义大智;这就给反对派迎头一击,从根本上肯定了“黑宁变法”。
《祠记》以神宗和王安石相知同心,君臣专一的史实,含蓄地指出明君与大才难得;骂“变法”就是骂神宗、辱先帝。由此引申佐证:倍谈“移君心”是毫无根据的斓言;诋毁安石“媚君逆始”是颠倒黑白的厚诬。神宗是中国历史上有为之君,喜得安石辅佐:安石幸得明君识才,“公之得君,可谓专矣”。《祠记)以鲜为人知的史实(可能是来自(神宗实录)原本),技髯神宗和安石大段的君臣对话,那种执着变达的自觉性,使命感与相互信赖的大义关系,感人至深。比如:牌说,你有好的意见、思路、方案,只要对我有帮助的,尽管锅所欧言不要有丝毫保留。(有以动民,勿情尽意)你必须时时督促我青我使我能大有作为(须督青低,快大有为天生大才可以办大使百姓安居乐业。从大义来说,我有责任和你共同务力。如果虚掷光阴,那就是自暴自弃。”(天生俊明之才,可以覆庇生民,义当与之:若虚捐岁月,是自弃也。)王安石说:“君臣的交往关系是大义的影系做君主的要尽放君主的责低,货臣子的要尽做臣于的资任。君之间并不是准对谁烟有恩惠的物质交换关系。”(君臣相与,各欲致其义耳。为君则自欲尽君道,为臣则欲自尽臣道,非相为赐也。)朝中元老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封鲁国公)是力荐王安石为相的伯乐,他也说:“神宗如此信任安石,安石就是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报答皇上也是应该的(圣知如此,安石杀身以报,亦其宜也)。”陆九渊高度评价这些史实的时代价值,以赵顼、王安石变法的正义关系来回答对王安石攻击的阴险谣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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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记》褒扬王安石“英特迈往”的雄才大略,赞赏王安石“寒于冰霜”的人格情操,痛击群小们肆意的谎言诋毁,无聊的人身攻击。在王安石蒙垢被骂臭的百余年后,陆九渊大义凛然地站出来,以“英特迈往,寒于冰霜”八字正确评价荆公才能和人品,已臻绝顶,以正压邪。这种力排众议的超然卓识,是建立在肯定“变法”的正义性,减否人物的客观性的基础上,讨还荆公一个公道。
《祠记》一分为二的辨析历史,揭露“元祐君子”的诋訾和投机,说明“靖康之耻”、“南渡之变”决不是王安石变法带来的。后经元祐“一切更张”;绍圣“反复其手”;崇宁“三馆之储,造诈以诬”,致使“小人得间(),顺投逆逞”,以雄辩逻辑指出:“党争”是北宋亡国的真正原因,历朝“君子们”难逃罪责;并严肃地警告近世学者不要鹦鹉学舌。陆九渊一方面肯定“熙宁变法”是大义的,王安石是无愧的:另一方面又进一层透辟地分析历史,批评王安石在变法中的“心敲”是:教条主义用人不当:治标不治本,强调“事事法度”,没有治人治心(作,人心也人者,政之本也;身者,人之本也;心者,身之本也。不造其本而从事其末,末不可得而治矣),导致变法的结果是“得少失多”。(陆九渊闲记)避开变法“成功、失败”的敏感问题,文内一字未提。“得少失多”是笔者根据陆文内合逻辑推论的)。但是,元右的保守深“君当年反对变法只是漫驾、旁观或投机,不以理服人,取不到“君心”的信任,解不了安石的“心蔽”,如果硬说新法有什么罪过,诸君子不应该分担责任吗?变化至今一百余年,历经元枯年间司马光不切新法绍圣年间章停又复行新达:宁年间察京打着新送案宁年号即合素拜熙宁意)另搞一套。特别是文”“大学律学”三馆那些编史人员捏造事实,年改历史,使那些蒙头转有的君子依顺,小人得逞。(六经)的道理,可以用来修饰奸诈的育多(六艺之正,可文奸言),小人若以此为依附假托“正道”,那还有什么目的不能达到呢?(小人附托,何所不至)从逻辑来说,北宋亡国的原因应当说是“党争”,而不是“变法。历朝的诸“君子”也逃不了罪责。现在一些学者诸公,在评价“变法”“王安石”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
这难道是真正学习前辈的态度吗?
《荆国王文公祠堂记》义正词严,说理透辟,是一篇大义凛然的战斗檄文。所谓“君子”一词,正言若反,更觉妙趣。其锋芒是:既比较公正地评价了历史,惊世骇俗,振聋发聩;又触及时事,辨明真伪“道学”;并向朱熹一派提出挑战,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檄文是陆子一家之言。其不足处是:没有全面评价变法,指出变法成功部分与失败部分的真正社会原因。北宋“亡国之训”也决非单一的“党争”;糜烂奢侈,残酷专制,内虚外患等均未涉及。但瑕不掩瑜,并不减却此文划时代的檄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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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年间,王安石已被骂臭,舆论一律,似乎盖棺论定:“王安石是大奸、大佞”。陆九渊做刀锯鼎镬学问,不顾自己罢归后不利的处境,发前人所不敢发,从根本上肯定“熙宁变法”,弘扬王安石。一个“败国珍民”的小丑,原本是“英特迈往”的高贤。杨时说:“饰六艺文奸言”指的是王安石;陆九渊反按之,“六艺之正,可文奸言”,指的是杨时等类小人,如此壁垒分明。其余绪则是上“五礼”的补卷朱事意目祖谦执笔(白鹿闲书院记)反王安石的侧面回击。至于“熙宁变法”和王安石功过,自有后人公论,非关本书主题,此处恕不细说。但,当时一些诽论伪作,并未戳破。如〈辨奸论)是赝品,朱熹不明,陆九渊也不知。朱氏赞赏,摘编人书;陆氏怀疑,以“吠声”概之。两者迥然然不同。
陆氏写给钱太瘦的信,公然用“一犬吠影,众犬吠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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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尖锐词汇:“吠声”。他的以“理”观物,以“心”观物,认“理”不认“人”的大智大勇,不同凡响:其超俗卓识和人格魅力,实是封建社会“君心民主”的范例,为中国十一世纪沉沉黑夜划出一道闪电电,劈开一线银光,启迪后人。因此,明代有章世纯,邹元标等力赞王安石;清代有李跋先生在《穆堂初稿》卷四十五《书“辩奸论”后二则》详尽揭露伪作:后又有蔡上翔先生在《王荆公年谱考略》)卷十对《辩奸论》详加驳斥。
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毕竞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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