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明天要结婚了……”
“结就结呗,关我什么事?”陆仁贾的喉结猛然鼓起,随即用力把杯中剩余的啤酒吞咽下去。
“呦?这一口不错嘛,没把啤酒当红酒喝!”
“你管得着嘛?”
“你帮人家养了这么久的老婆,不觉得心有不甘吗?”
“起码人家老公会感谢他啊,这么多年之后竟然还能完璧归赵……”
“你还别说,听说她老公好像还真姓赵……”
在爱情世界里,陆仁贾仿佛茹毛饮血,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远谋人。胡蝶的一点阳光,就能让他持续几天的光合作用,仿佛全世界都如童话般美好,他自己也摇身一变成为即将迎娶白雪公主的小王子。
胡蝶的情绪稍有变化,这双翅膀一扇动,在陆仁贾那边就演变成了暴风骤雨。原本美丽的童话世界瞬间多了一个卖火柴的小男孩。
总之,陆仁贾就在卖火柴的小男孩和小王子之间来回切换。而且切换的频率如此之快,简直快过正在做活塞运动的公狗。
好哥们都劝他,不要对一个女人如此在意,不然的话会被她牵着鼻子走,说不定到最后还会一无所有。可是陆仁贾从来不为所动,他坚信自己的爱情观,追求那种“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的意境。
只可惜,他遇到的,不是穿衩袜的,而是穿丝袜的。他想着两小无猜嫌,对方却满脑子欢乐梦想。
“那句诗怎么说得来着?落红什么的,无情什么的,最后又化作什么。对了,你和她这么多年,你看到她的落红没?”陈卫东夹了一根韭菜,大口咀嚼起来,
“你还别说,我还真佩服仁贾这么多年放着女朋友不用坚持打手枪的精神。你说他得有多大毅力才能办到这点啊?”王爵说这话时满脸虔诚,由衷佩服,
关东烧烤,是他们经常聚会的场所。地点不大,格调不高,可是东西干净。起码羊肉是羊肉,不是猫肉鸡肉老鼠肉。老板其实也不是善茬,只有他们几个去的时候他才会真材实料,至于其他人,谁管呢?
“不想理你们这帮俗人,俗不可耐,庸俗至极……”陆仁贾又倒了一满杯啤酒,原本想一口炸干的,可惜酒入愁肠,瞬间化作一股浓浓的喷泉,向前方两平方米的范围洒去。
“这答案呼之欲出了啊,不置可否其实就是点头默认。”王爵不爱吃韭菜,他说韭菜塞牙,还有一股怪味,关键时刻也起不到作用,第二天说不定还能在另外一个不可描述的地方再相见。他喜欢吃烤馒头,说小小薄薄的馒头烤出来有一种香酥膨胀的口感,更能享受一种由小变大的神奇。
“这是在为你女朋友的飞机场找借口吗?”陈卫东对于嘲笑王爵这件事,从来都不打半分折扣。
其实不光是对王爵,他对陆仁贾、许文斌从来都是毫不留情。
“你行,就看你以后能找一个什么样的神仙姐姐当老婆。”在坐的原本就陈卫东一个人单身,现在刚好有陆仁贾陪他一起了。
“喂!大家不要偏离了主题,今晚我们出来的目的是安慰陆仁贾,怎么说了说了矛头对着我了啊?”陈卫东表示不服,拿一串羊腰子撒气。
“仁贾,你没事吧?不能喝就别喝了,不就一个女人吗?你抬眼看一看,这路上多少妹子啊,总有一款适合你的……”许文斌递给陆仁贾一张湿巾,安慰他道,
“要不,你现在给胡蝶打个电话?”王爵出主意,
“我又没喝多……”陆仁贾挣扎着,又端起了酒杯。
酒,真是好东西。以前,陆仁贾从来不这么觉得,而且他还经常看不起那些无故买醉的人,认为他们都是一些无病呻吟颓废堕落之人。没想到,现在竟然和他们沦为一类人。
胡蝶为什么会这么对自己呢?酒意朦胧之际,陆仁贾有些唏嘘感叹,“我准备改名字……”
“什么?哥们,你这名字多好啊,叫了这么多年了……”
“别理他,他喝多了,酒醒之后就忘了……”
“才半瓶啤酒,按理来说不应该啊……”
陈卫东王爵许文斌三个人你来我往,又把陆仁贾当成了空气。
“只要不叫陆仁贾,叫什么都行……”陆仁贾趴在桌子上,眼神有些迷离,仿佛胡蝶正坐在他身边,撅着嘴,对他的醉态表示不满。
“明天,不,现在我要去找她,夺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陆仁贾仿佛突然变得清醒,起身,向外走去。
“仁贾,我来买我来买……”
“你别来,我来……”
“都别争了,说好的我来……”
三个人争着,没一个人起身。
等了半天,也没见陆仁贾回来。
“他人呢?”
“不会真找胡蝶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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