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国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最近,还发生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
近日,三名14岁和两名12岁保加利亚籍少年和儿童涉嫌在德国穆尔海姆市集体性侵一名18岁少女。
据德媒报道,几名嫌犯将少女引诱至公园旁的草丛里。事发当时天色昏暗,但是,住在公园旁的其他居民听到了狗吠声,前来查看,发现嫌疑人正在施暴,于是立刻报警。警方随后在巡逻中发现了五名青少年和儿童,并将其逮捕。
(事发地附近的公园 via Tagesspiegel.de)
虽然几名肇事者现都已被警方要求停学,但只有其中一名14岁嫌疑人因有前科被捕,剩下四人全被释放。特别是两名12岁儿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出庭,因为根据德国刑法,14岁以下的儿童没有刑事责任。其中一名12岁嫌疑人的母亲受访时表示,儿子已经回到学校。被问及轮奸案时,她承认儿子去过案发地,但否认儿子与此有关,并称孩子什么都不知道。
(被释放的嫌疑人向众人打着招呼,赤脚离开警局 via Bild.de)
此事再次引起了德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限制的辩论。
德国警察局长Rainer Wendt要求将德国的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对于Wendt来说重点也不是惩罚。 Wendt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一个优点是,12岁和13岁的肇事者不会排除在青少年福利办公室外,可以通过青少年法庭尽早帮助他们。
然而,德国法官协会已经公开反对减少儿童的刑事责任年龄。法官协会会长Jens Gnisa说,对于青少年来说,“更多的等于更少的犯罪”这样的等式不会成立。 他认为通过青少年犯罪法规定的教育任务,就可以使青少年犯罪率显著下降。因此,没有必要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低到12岁。而且,德国已经有机会通过青年福利办公室和家庭法院进行干预。
但是,这样性质恶劣的集体性侵事件近年来在德国并不鲜见。2017年,德国警察数据显示,有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嫌疑人为21岁以下的青少年;2018年发生过一起八名土耳其裔青少年轮奸13岁少女的恶性事件等等。
(via sbs.com.au)
德语君也查了一下,世界各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在英国和澳大利亚,10岁儿童就需要负刑事责任;而美国7-12岁儿童推定无犯罪能力,除非控方能提供相反证明。刑事责任年龄较大的有:葡萄牙、西班牙-16岁,比利时、卢森堡-18岁。而包括德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如中国、韩国、日本、意大利等,起刑年龄下限都为14岁。
那么,大家觉得应不应该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下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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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果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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