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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读书|莫泊桑《一个儿子》

睡前读书|莫泊桑《一个儿子》

作者: bdhsisjbshsuai | 来源:发表于2023-01-11 00:57 被阅读0次
    估计是下午进入深度睡眠的原因,十二点还没有困意。选择看会书睡觉,今天正好拿回来了高中误打误撞买的《莫泊桑短篇小说集》,之前看过一大半了,我真的超喜欢他写的故事。

    第一篇是他的最著名的小说《羊脂球》,之前看过一遍,太长了不适合睡前看,我直接按顺序,第二篇长度很合适,叫《一个儿子》。

    这篇小说我是有印象的。今日一看,我发现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很多文字,包括写景色,我觉得一般,可能是之前看了《百年孤独》的原因,百年孤独里面很多文字都是可以琢磨很久的,有人说是翻译的厉害。

    而今天看的这些景色的句子没有值得琢磨的,但是剧情特别好,关于人的复杂,纠结写的太好了!

    开头是在公园里有两个老者在聊天,一个政客,一个院士。

    他们看到一颗在传播种子的树,讨论起来男人也就这个爱好,从成年到现在,各种艳遇,三百次有余。其中院士说,这种艳遇也会不小心生个孩子,我就有这样的经历。

    他25岁旅行时到一个地方的旅店,服侍的姑娘不会讲法语,晚上被她拖进房间强行发生关系了,于是她就一直躲着他,但是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她却到了他的房间,作者是这么写的:

    “她扑进我的怀里,充满激情地楼抱着我。一直到天亮,她都拥吻我,爱抚我,同时不断的哭泣丶呜咽。她无法用法语向我倾诉她的爱情与绝望,就用尽了一个女人所能献出的一切情爱方式来进行表达”

    但是下一行,年轻的院士可是不怎么在意的:

    一个星期以后,我把这次逢场作戏的事忘了一干二净。这类艳遇,在我们这些人的旅途太司空见惯了,本来嘛,旅店里那些侍女就是供旅客们这么消遣的。

    看似很风流对吧。这里还没有到文章的重点,三十年后,院士因为考察这个地方又来了,问了相关情况,没想到这个侍女临产时死去,她的儿子正像一个乞丐一般打扫马厩。

    院士一算时间,这就是他的儿子,他极其的悔恨,晚上做了噩梦,他很想帮助他,但是给了他钱之后他之后买醉然后回来闹事。店家劝他不要这样,所以他没有任何办法让自己心安。

    “六年以来,这一桩心事,这在桩事上的犹疑不决丶举旗不定以及围绕这事的疑云,一直纠缠着我,使我痛苦不堪。每年,我都要让自己去受一次罪,到那里亲眼看着那个家伙在粪堆里干活,心里惦记着他就是我的儿子,不断想法设法要帮他丶解脱他,但又始终束手无策。每年,从拉贝桥回来以后,总是更加仿徨,更加痛苦,更加焦躁不安。”

    “我曾经想送他去受些教育,但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

    “我也曾设法使他在生活上少受点累丶少受点穷,但他又是一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我给他的钱,他都拿去喝得精光,甚至把给他的新衣服也变卖掉换酒喝。”

    “我想,是我害死了他的母亲,也耽误了这个低能儿,让他在马厩的肥堆里像蛆虫一样长大。他如果也像别人一样得到抚养和教育,那他也肯定会成长为一个正常人。”

    “只有一面对他,我就想到,他出自我的血统,是我亲骨肉,作为父与子而血肉相连。我就想到,根据可怕的遗传法则,在数不清的生理因素上,他就是我的一部分,血是我的,肉是我的。我还想到,他甚至跟我有相同的疾病基因,有相同的七情六欲,请您想象一下,我一面对他就想到所有一切时,那种奇特而复杂的感受,是多么让人难以忍受。”

    “但我偏偏老是想去看他,这种愿望牵肠挂肚,挥之不去,而一见到他时,我又感到非常痛苦,经常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呆在窗前,看着他翻动牲口的粪土,然后用车拉走,我看着看着,我就自言自语重复到:‘我的儿子,这就是我的儿子’。”

    “有时,我真忍不住想去亲亲她,但我至今却从未碰过他那双脏手”

    不好意思摘抄的有点多,因为我觉得莫泊桑写愧疚真的写的太好了!莫泊桑本身的经历就是因为经常寻花问柳,染病去世,所以与性有关的方面他写的还是比较多的。

    不论题材,仅从一个故事来看,就让人觉得这篇小说太完美了!没有一句多余的话,也不少一句话,表达的情感矛盾是如此的深刻,能让人快速的进入状态。

    院士讲完这个故事之后,政客说了两句话,我感觉也特别有意思。

    第一句,深表同情。

    “是呀,我们真应该多关心关心那些没有父亲的孩子。”

    第二句,死性不改。

    不过,说真的,二十五岁的确是黄金年纪,哪怕会留下这么几个孽种。

    绝了哦。

    同时里面有很多细节,比如写侍女,会写这个民族的服饰多么好看,人多么漂亮多么勤劳。以及她临产时也不愿意把孩子的父亲说出来。会让人觉得这个姑娘特别好,特别可惜。

    而写悔恨最绝的则是,他没有任何的办法来消除自己的自责,给钱,没用,给了人家就买酒闹事。送去学校,不可能,早就错过教育时间了。让店家对他好一点,店家已经说啦,他现在的状态就可以,如果不干活有了空闲时间只会惹事。

    所以把这种风流与悔恨的矛盾做到了两个极端。

    而且听者的最后一句话我觉得真是神来之笔,画龙点睛。我相信每个读者看完心里都是触动,但是不好意思,人家真实听的当事人并不买账,没有一丝的后悔,所以说当时社会风气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悔恨而有任何的改变。这种处理反而会更给读者一击,让读者很震撼。

    故事开始,作者以公园漫步的两个老者看到一颗正在传播种子的树为契机,借物喻人。在结束对话是,又提到了这棵树,风一吹过,两位老师都深深的闻着这课树的气味。

    这个点安排出来也太好了吧,不但没有一丝突兀,而且特别贴合,甚至会让有心的读者产生联想,也许在生物学,传播种子,有更多的后代本来就是生物本能,也许是借此表达本能与道德之间的矛盾。这一点就不同人不同感受了。

    不知道文学写作,写小说到底有多少技巧,总之我是深陷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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