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纠正一下老人变坏这种说法,在这个社会上,好老人多的是,总不能凭着几起负面事件,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这个说法太主观了!
如今,但凡出现一种不良现象,众多的自媒体就会通过强大的网络,让事件变得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比如北京公交车上争座位的正黄旗大妈、坐在公交车门踏板上阻碍车辆运行的老太太,再比如争扶手骂外地人来北京都是孙子的老大爷。
这些坏人本来就坏,并不是老了才变坏,一个人的坏,与年龄无关!
这些人骨子里的坏以前没有迸发出来,只因少了一个引信。大城市的优越感、钱多花不完的优越感就是一个引信,在各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感不断膨胀之下,最终把骨子里的坏引爆了!
心地善良的人,他就是再有钱,地位再高,他的表现也不至于像上述这几位老人那样的猖狂。
对于类似正黄旗大妈这些人的行为,国家真的该出台一部法律法规来限制了,不能等网络曝光了,舆论发酵了,才不痛不痒地拘留几天就完事儿,顽疾要用猛药医,要让她们觉得痛才行!
做了错事就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我们应该严厉拒绝事后的道歉,因为言不由衷的道歉根本不能促使这些人去悔改!
药方可以是这样的——
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嚣张跋扈的,一经查实,即可加入公共交通黑名单,全网公布,从犯事之日起,公交、高铁、轮船、飞机,凡是公共交通工具,一律禁止踏入。
②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做出侮辱他人、谩骂他人,或碰瓷的,经查实之后,除了列入诚信黑名单之外,还可以在这些人所居住的辖区里广而告之,让她们的亲友居知道他们的“英雄事迹”,让她们的邻居看清他们的“光辉形象”,让所有认识他们的人对他们“刮目相看”!
他们自己不要脸,又何必给他们脸?
③对于以上惩戒拒不遵从、无理取闹者,退休金减半或直接取消。性质严重的,以扰乱社会秩序罪直接判刑,如果能做到这样,这些人想不老实都难!
法治社会要做到有法可依,希望具体法律法规尽早出台,唯有强力的约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现象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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