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善良需要棱角’,但热爱不是。”
昨天五点多,雨后未晓,我睁开惺忪的双眼,没来由地下楼走走,天空晦暗,普瑞大道上偶有来人,行色匆匆,小摊贩开着电三轮,渐行渐远,右手边不远处的早餐店,已是热气升腾。
九点多,给孩子们上完课准备回学校,风雨未停,我蹬着自行车,谷岳路上风雨渐大,一会已是湿个通透,又莫名想到了张志和的“斜风细雨不须归”。回去,我回哪去呢?
我这才发现,已是有些时日没给爸妈打电话了;已是好久没看到木心老人笔下“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的清早了。我似乎一直在奔波,一直在忙碌,肉体总向往着彼岸,灵魂却被搁浅。似乎,我疲于奔走,而对生活,失去了小时候那份单纯的热忱与憧憬,就像是——我的热爱,愈来愈棱角分明;愈来愈、锋芒毕露;也愈来愈有目的性。
我开始追求绝对的自由,而不自知地在某个时刻丢掉了自律;我学会主张自己的思想,而不自觉地在某个场合忘却了收敛。我开始懂得低调做人,却难以做到“静水流深”;我学会把眼光放到远处,往往又忽视了当下。原本热爱的事物扬长而去,当初反感的却逐渐苟合。
这时我停下车来,伫立风雨里,看车辆川流不息,才蓦然明了,原来一个人生活的常态,早已诠释了其对生活的热爱程度。
人生而异,热爱亦有别。它有如唠嗑二十年如一日对篮球的执着,也有如摊贩为生计奔忙而不息的坚强;它可以是屠呦呦院士为青蒿素的不辍实验,也可以是鲍勃迪伦一曲又一曲的民谣;它像川端康成凌晨四点看海棠花未眠,也像易安居士问卷帘人海棠是否依旧。
他们之所以热爱,不是顺从了生活,而是懂得了生活。塞缪尔·厄尔曼在《青春》里写到,“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至灵魂。”从拉萨归来后,我一直在想,318上那些藏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那种信仰,是因为热爱么?214上我在雨后的德钦看到卡瓦格博时,那抹虔诚,是关乎热爱么?天堂时光旅行书店的创立者老潘,多次在纳木错支教,那份责任,是源于热爱么?
我想,这一刻,我有了答案。
朝圣是因为热爱,但热爱远比朝圣直白;虔诚是关乎热爱,但热爱远比虔诚澄澈;选择是源于热爱,但热爱远比选择简单。
前路往往不需要太重的行囊,但请你我,留存一份单纯干净的热爱,随自己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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