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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2018-06-25

作者: 6afdbd863900 | 来源:发表于2018-06-25 09:03 被阅读0次

 

医生被抓,律师被杀

───勿让开胸验肺事件重演,勿让律师为冤假错案埋单

尘肺,是一种严重的职业病。患上此病的人,被称作“上半辈子用命来换钱,下半辈子用钱来换命”。如果,尘肺患者不能被鉴定为职业病,就无法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只能在绝望中“等死”。因此,劳动者能否被鉴定上尘肺病,除了考验医学技术外,更在考验医生的良心。

为说明问题,笔者先向大家介绍一起八年前的案例。

当事人叫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人,于2004年06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后,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病,但企业拒绝提供相关鉴定资料。在张海超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的职业病鉴定申请被受理。然而,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谎言。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就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可以看出是尘肺病。

这就是著名的"开胸验肺"事件。

有人说,在互联网上,关注就是一种力量。无数网民的关注,会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甚至可以推动事件的反转。

近日,贵州航天医院三名从事尘肺病诊断的医生,因“失职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引起舆论哗然。

被羁押的三名医生分别叫张晓波、黄亨平和董有睿,都是贵州航天医院职业病尘肺诊断专家组成员。去年年底,当地警方认定他们对尘肺病诊断的差错率达92%,造成3000万元社保基金流失,以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予以羁押。

据黄亨平妻子舒女士介绍:案件起因是2016年上半年,有企业举报贵州航天医院尘肺病诊断医生将“非尘肺病”诊断为“尘肺病”,内外勾结,套取国家社保基金。同年08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国家社保基金犯罪为由对黄亨平立案侦查。次年11月,黄亨平罪名变更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连同该医院尘肺病诊断小组参与诊断的另两位医生张晓波、董有睿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在舆论关注后,涉案三名医生于2018年06月23日凌晨被取保候审。据张晓波妻子说:“今天凌晨三点多才接出来,现在他在家里休息,精神状态很不好,想一会儿哭一会儿”。

这是全国首例医生“失职罪”刑事案件。目前,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无独有偶,2018年06月22日,湖南衡阳律师金钟在办公室被杀身亡。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凶手还未抓到。

本文将两次热点事件放在一起,本想从医生与律师的职业使命、工作特点出发,讨论职业群体司法保护机制问题。但考虑到,律师被杀原因尚未公布,有关此案的看法,暂不便发表。不过,律师绝非冤假错案的缔造者,这一点应当能够取得舆论共识。

下面,笔者只就医生被抓事件所造成的影响,表达几点意见:

首先,刑罚应具有谦抑精神,以刑事手段处理医生的“错诊”明显不当。

其次,医生是基于技术规范,并受限于诊治手段、临床经验、医学常识以及患者主观陈述,对疾病综合分析后作出判断。除非医生具有严重过错,否则,对于一般性失误,不应当采用刑事处罚措施。

再次,诊疗问题应当在医学共同体内部解决,骤然把尘肺病的鉴定纠纷定性为刑事犯罪,逼迫医生“从严”掌握尘肺病的鉴定标准,无疑是用司法力量扭曲医学诊断标准,这是对科学乃至尘肺病患者双重的羞辱和伤害。

最后,人性化作为一种新的司法理念,是现代法治文明的体现。无论尘肺病诊断是否错误,医生未收取病患财物,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当患者有临床症状、需要采取医疗措施干预的情况下,医生站在患者角度,减少其经济负担,这是医德高尚的表现。

笔者坚持认为,法律要有温度,执法者要有人性。就本案而言,医学诊治、鉴定标准尚有不足,需要逐步完善,但司法者故意出入人罪,必将产生冤假错案和影响医学事业的发展!

(文章作者:郑吉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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