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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穷极一生

《许三观卖血记》:穷极一生

作者: 風间_ | 来源:发表于2018-05-21 00:37 被阅读106次

前段时间读完《许》,今日趁着晚自习时间多有大概翻阅一遍,略有所思考。【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书…这种感觉而这种真切,更让这是一场痛苦的阅读…”在去年十月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在朋友圈发了这样的一段话。又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故事的苦难历程使得这种打动人心的感情一点点的深入。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因为生活的种种曲折坎坷而一次次卖血,直到年老,精神上却为不能卖血而崩溃。

      随着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和每次卖血的不同原因,我越发觉得这是个为命运、困境而抗争的人,从而看到许三观这个“小人物”在他世界里他所付出的一切而穷极一生。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仅为了证明他身体是健壮的。这不难发现他是世俗中的小人物。这个小人物却又不似一般的小人物,他总爱与常理背离。他狡猾却无知,他学着阿方和根龙慷慨分享给他诀窍:卖血前喝水喝到牙根发酸;卖完了两大碗后又学着点了猪肝和二两黄酒,还必少不了一句“温一温!”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只好再一次去卖血,并且学会了带上亮晶晶的绵白糖给李血头。这个人总是违反人之常情,在方铁匠来拉东西的时候他招呼玉兰烧茶,还帮着方铁匠搬自家东西,总之他还有一堆让人无法反驳的理论。这是他形象有多了不少喜剧色彩。我不知道许三观第二次卖血究竟是因为占他对让他已经当了九年乌龟的一乐的温情因素多还是占为损害到自身利益的因素多呢?

      在后面第四次卖血的时候是三年自然灾害时,为了喝了五十七天粥的一家子能吃上面条他又走入了医院,他带着玉兰、二乐和三乐去胜利饭店,却无情拒绝了一乐也想去的请求,只给了他五毛钱。毕竟一乐这个小子实实在在的让他做乌龟了不少年,他的老婆也确实被何小勇“捏住奶子,拖上床”。然而在这章故事的最后但一乐问他是不是带自己去吃面的时候,“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突然温和的说道:‘是的。’”读到这之前觉得许三观对一乐实在无情,且他的做事方式异于常人,比如为一个有丈夫肥婆娘卖第三次卖血,而到这里又看到他的浓厚的温情。许三观是有温情的,他是善良的,热心的。

      许三观看似一个粗俗不堪,狡猾、自我满足的小人物,因循着不同寻常的为人处事的道理,在生活中却无处不彰显着他的爱与付出。他第五次卖血是独独为了替别人养了不少年的儿子,是不出我的意料了的,因为他爱一乐,爱着这个家。文章写许三观为了救一乐,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拼死一搏,设计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的篇幅最长,也最详细。读到这里我不禁几次泪目。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他深深感到生活的绝望因为这个不是亲生的儿子,他疯狂的想要卖出自己血,哪怕是卖了自己的性命。他心中充满对一乐的爱,虽然这与一乐不是亲生的事实是最大的矛盾。而全书也并未明确给出一乐是否是许三观的儿子,我想这也无关紧要。

      这本书仿佛《活着》的姊妹篇,《活着》给人痛苦压抑的无法喘息,《许》却在悲伤下隐藏了温情。许三观对于生活的艰难险阻,他终于还是挺了过来。余华说,这是一部关于平等一本的书,我想许三观用尽一生的力气,去接受着生活所带来的一次一次的不幸,去追求他所认识到的平等。他不甘于不幸的命运。然而他穷极一生,却也发现人生而不等,比如你身上的毛发,“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即便穷极一生。

读完《活着》后所发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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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胖虎Z:写得不错。但是高中就看这么多深刻的文字会不会对人生产生怀疑啊:flushed:
    風间_:@胖虎Z 还好啦 目前高二 希望各种类型的书都读一读:stuck_out_tongue_winking_eye:
  • 風间_:文章内容或许平平,写读后感只是为了记录我读一本书的心情。在时间过去之后,我还能通过这篇随心而成的读后感唤起我对这本书的记忆。就好像是给读书之旅写个日记。:cloud:

本文标题:《许三观卖血记》:穷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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