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标点,用好标点。”别让你精心写出的文章,因为忽视了标点的正确使用而愧对读者。
这一讲,继续结合源于《人民日报》的新增标点使用标准,进一步学习相关补充内容——新增的关于顿号的两条补充用法。
在介绍这部分知识之前,先看看下列六个标点用错的句子,找一找其中的错误:
⑴有一条路,全长四、五千米。
⑵在八、九公里远的前方,是一块约有五、六十平方米的绿地。
⑶每逢周末晚上,都有不少大学生三、五人一伙,结伴去逛夜市。
⑷“木”、“木”能组成“林”字,“木”、“目”能组成“相”字。
⑸《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我最爱读的三本书。
⑹李白的“白发三千丈”(出自《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出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解说:按照从前标点符号使用的“老标准”,你或许不能瞬间找出各句中所有的错误。但是,如果知道了下面介绍的标点新知识,你只需扫一眼,就能看出全部错误。
所以,新增的关于顿号的两条补充用法就是:
⒈当相邻或者相近两数字连用时,表示的是大概的数目,在这种情况下,两数字中间通常不用顿号。
根据这一要求,就知道上列“六个标点用错的句子中”前三个句子的错误,都是因为“在相邻或相近两数字中间误用了顿号”。改正过来就是:
⑴有一条路,全长四五千米。
⑵在八九公里远的前方,是一块约有五六十平方米的绿地。
⑶每逢周末晚上,有不少大学生三五人一伙,结伴去逛夜市。
⒉在标有双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在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也不用顿号。但是,在并列的双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若有其他成分加入(比如,有括注内容加入其中),则要用顿号隔开。
根据这一要求,就知道上列“六个标点用错的句子”中,后三个句子的错误分别是:
在并列的双引号之间误用了顿号;
在并列的书名号之间误用了顿号;
在并列的双引号之间有括注内容加入时,没用顿号隔开。
据此,将它们的错误改正过来,就是:
⑷“木”“木”能组成“林”字,“木”“目”能组成的“相”字。
⑸《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我最爱读的三本书。
⑹李白的“白发三千丈”(出自《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出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待续·补充学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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