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你的人都没有,你有什么资格去委屈?
贺知书很有耐心,他被磋磨的最擅长等待。候车室坐满了人,他就靠边站一会,也不觉得太累,只是心里空落落的没有着落。
他和蒋文旭落到这个地步其实很多人都算到了。他妈和他说两个男人是没办法长久的,蒋文旭他妈说他俩熬不过三十岁。
甚至那本简帧的文集都有那样一句一一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归途。
可唯独两个局中人非自欺欺人痴缠到现在,再逃也逃不过的分道扬镳。
他确实不是狠心的人,可那只是从前。有些事晚了就是晚了,说什么都没用,你不能指望放凉了的一杯水再冒热气。贺知书也是才开始觉得蒋文旭和自己其实都挺贱,都喜欢在对方冷淡看轻自己时卑微追赶。
追不到的。
人生两大无奈的事情—无法抗拒的死亡和无法拥有的爱情。
“我一开始只觉得和你在一起即使是吃苦日子都过的飞快,满心欢喜熬过了七年之痒行了十年之约,却没想到人总是会变。人变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想变。”
永远在等的那个贺知书一直都在
一直跟那个永远不辜负他的蒋文旭在一起
蒋文旭站在空荡荡的客厅,感觉这世界前所未有的安静,就像突然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发现他好像干了全世界最傻的一件事,他把他最珍爱的宝贝弄丢了。
但就像现在,蒋文旭不知道贺知书哭什么,哭的他的心都要碎了。他不知道贺知书哭的是他们两个人,一个情深不寿,一个多情多愁。哭他们的十四年情到浓时情转薄。
爱一个人爱到极致不是能为他去死,而是可以为他活下去。贺知书已经不想好好活了,所以他只能顺其自然,如果有幸他死的早,那便把他的爱早早的终止在那一天。
失去的人是在也回不来的了,真实的残忍,你承不承认都只能是这样了。
“知书最后说,他要你好好活下去,他活着不想见你,死了也不想在跟你碰面。”
怎么可能不害怕呢?害怕孤独害怕失望,更害怕自己一个人走在医院长长的走廊。
大概就是这样,诺言这种东西,通常是说着无意听者有心。
最美好最纯真最执拗的年纪,爱上了一个人,那就是爱一辈子。
幸福不了一辈子就只能疼一辈子。
贺知书偏着头,似乎透过这片寒冷黑暗看到了曾经闪着光的透着茉莉花香的日子。他十七岁就被蒋文旭当生日礼物拐上了床,当时的甜蜜恩爱都是假的,只有第一次时的疼和现在能联系起来,一眼望不到头的无力挣扎。
贺知书皱着眉,他看着门的方向站了很久才去盛了碗面坐在餐桌旁,太重的油烟味道让他难以下咽。很恶心,和蒋文旭一样恶心,但至少面不惹他伤心。 但这些面最后还是被吐进了马桶,呕出了血。
都伤身。
你能体会到那种感觉吗?你这辈子最爱的人,最心疼的一个人,无数次想怎么和他过好一辈子的人,在你怀里一点点失去气息和体温…那种感觉是种能让人绝望的冰冷和痛苦,是能落在一个人身上最重的惩罚。而让艾子瑜更无法接受的是,也许他爱的人最后的记忆里是没有自己的。
再也没有一个贺知书能陪蒋文旭过七年苦日子,忍受他三年的放荡晚归,再用生命的最后一年爱他进骨子里。那么温柔缱绻,那么坚决勇敢。只有贺知书
“我答应过他留在南方,他不爱去医院,不喜欢北方的风雪。”
那盒饺子他只吃了四个,四季平安,四个就够了。贺知书恍恍惚惚的想,他有些低烧,情绪的低压让他很疲倦,睡一觉就好了,心痛会磨碎在长久的睡眠里,齑碎成更汹涌的寂寞。
一生平淡完满,皆似世间凡人所有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真麻木了,木偶一样端着针线,把碎的不成样子的心缝缝补补。新三年旧三年,无非这样过来了。
贺知书的性子最可怕的一点就是,他几乎宠的你晕了头,让你看不清他的底线,他能一次次的容忍,一次次的被有意无意的伤害,可一旦累了或者被碰到底线,他连道歉补偿的机会都不会再留。
贺知书扯了扯蒋文旭的前襟,他仰头看进男人深沉的眼眸,温和的笑:“所以你第一次打我我不走,你喝醉了一边叫着沈醉的名字一边上我我不走,你在法国和情人胡闹我不走,你怀疑我和别人暧昧打我强暴我我也可以不走…但是,蒋文旭,爱没有了,我还能活多久。”
真的疼起来的时候那种疼劲是能磨死人的,就像在骨头里长出一大片刺,不依不饶饮血啃肉。贺知书其实很能忍,但每次疼起来都是恨不得捅自己一刀。
愤怒和怨怼总好过一往情深。
对别人来说的一段可以割舍的感情对我来说是十四年的爱,是退无可退的唯一的依靠,是尝过的所有甜头,也是刻骨铭心的全部痛楚
委屈是对肯心疼自己的人撒娇意味的埋怨,是娇气任性却能一派理直气壮的嗔怪。
或许世间是存在这样一种离开的,没有告别,没有歇斯底里的决裂,甚至当一切发生的时候平静的让你没办法瞬间感受到那种悲伤。 像上一秒还晴的天突然下了暴雨,像你最珍爱的花瓶在你一次擦拭时突然落地,那样一个过程,能感觉到的只有无措,然后是无边的寂静。
不一定是谁先爱上谁就输了,比如蒋文旭。 但你要爱上了一个注定不会爱你的人肯定就输了,比如艾子瑜。
一直期待的无非也就如此了…天气很好,阳光很暖,不是阴雨,也没有风声。爱人也很好,细心温柔,肯洗手做汤羹。
十多年了,这家摊子的馄饨从没变过价格,但贺知书咬一口就知道,这馄饨馅儿少了,个儿小了。
他和蒋文旭的爱情也是如此。
“…听说你喜欢简媜,我给你买了她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这本书,顺便…也喜欢我!”
他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那天蒋文旭的眼泪全掉进汤碗里,那个男人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这辈子,绝对不辜负一个贺知书。
上学的时候我连车子都不敢学,腿擦破一点皮都要疼半天…高中语文背错了还流行打手板,全班只有我一次没背错过,我怕挨打,同学都偷懒老师只是象征性打那么几下,我都怕…而你,明知道我这么怕疼,还是毫不犹豫的给了我一耳光,我就知道你不爱我了
人生不能重来,对身边的人好一些,不因失去才懂珍惜,不因错过才追悔莫及。
他连一个拥抱的权利都是借了另一个人的光。
这辈子这样过,下辈子不用再遇见我。
世间最难掌握的就是人心,因为有时候你甚至连你自己什么时候变得都不知道。
真正爱一个人怎么可能容得下所谓替身的存在?那么虚伪的情深是对爱情的亵渎。
曾经有一个男人,冷着脸吵架出去,回来的时候也拎份溜肝尖儿说给流过鼻血的自己补补血。比爱更强大的是记忆和身体不受控制的本能。真正爱一个人,无论收场后对这个人是怨恨还是绝望。你在某一个特定的场景下,思绪电光石火的一刹那,能想到的一定是他为你做过的可口的饭菜,牵你手看过的雪,笑着递给你的盛大的一捧满天星。而不是他的冷言冷语,暴力相向。这无关乎放得下放不下,是痴情还是犯贱。 趋利避害永远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伤着你痛着你也救赎着你。
来自南方温柔的风,经不起北方的寒冷。
晚了的深情和补偿比草都轻贱。
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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