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有个士兵叫唐闰山,他哥哥不幸去世了,但是哥哥定了一门娃娃亲,女孩因此嫁给了别人,唐闰山知道后就去大闹。
因为按照元朝的陋俗,他应该可以“继承”这门亲事的,因此,他咬定了这个规定,去兵部闹腾。
兵部的上司也大脑一热,没有考虑后果,便下了道命令,让县里把那个女子当成军属去给唐闰山送去。
但是,此时的女子早就和丈夫生下了三个孩子,没想到却突遭横祸。因此,女子的丈夫就去状告唐闰山。
但是,县令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再加上他也不想得罪兵部的人,因此,不顾女子丈夫的请求,非要按照兵部的命令做。
后来事情越闹越大,一直闹到了刑部,当时的刑部尚书刻意维护这种陋习,还举了之前的很多例子。
然后,不知怎么回事,这件事就传到了朱元璋的耳中。朱元璋听后大怒,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做出这种事,因此下令诛杀和这件事有牵连的人。
下到县令,上到刑部尚书,一个不留,全部诛杀。
“其史灵芝(女子姓名),系人伦纲常之道,乃有司之首务。故违不理,所以有司,尽行处斩。”
然后朱元璋下了一个大诰,把那些拥护这种陋习的人骂了狗血喷头,一丝情面都不留。
“朕今所任之人,不才者众,往往蹈袭胡元之弊。临政之时,袖手高坐,谋由吏出,並不周知。纵是文章之士,不异胡人......胡元之治,天下风移俗变,九十三年矣。无志之徒,窃效而为之。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
虽然朱元璋重刑罚,杀了很多官员。但是,对于百姓,他还是比较的民心的,这可能和他出身有关,让他知道,民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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