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一回来就发现,有一只很小很小的小鸟呆在我的床沿架上,本来是打算赶走就是了。
那时,我好奇,定住神观察着他,他也好像有所感应,小头扭过来看着我,我们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对视了好一会儿。
我被它那双黑珍珠一般的小眼睛吸引住了,就不知怎么地上前了一步,谁知那只小妖精一个踉跄。
记得当时他还用小翅膀挣扎几番,拗不过,也就从床沿架上掉了下来。
那时我知道了,原来他只会飞一丢丢,肯定不太熟练。
所以我一个转念,决定乘鸟之危,在他掉下来还没有来得及定神的时候,一把将这只小妖精包在了手心里。
免不得调戏几番,然后就将他放在了一个从前装麦片的空罐里,拧上盖子,在盖子上穿了两个孔,好让空气流通。
接着是喂食,我弄开了一包小麦片,从孔中把麦子往下丢。
可是他一点儿也不领情,只是一味地用小身躯往罐边撞去,还用他那有着未有拖落幼皮的小嘴不停地往罐边啄。
本来罐子是不硬的,可是看着他那小肉团一样的身躯,怎么也有点肉团撞铁板的感觉。
这时我脑中想起的就是我小的时候,在农村,我的九叔公给我讲的故事。
也不知怎么的,反正是记下来了。九叔公是一个爱好花鸟的可亲的人,在他屋后,有一个花园,各种花草,各种鸟。
小时候我在婆婆那里住,就很爱去那里玩。我的小时候胖胖的,一来二去倒也讨得九叔欢喜。
有一次,我看到有一只鸟像发疯一样撞向笼子,把悬在空中笼子顶得那是够呛。
当时真的觉得他会破笼而出的。
我走近看,知道那是一只灰中带白的大鸟。现在印象还很深刻,可能小的时候觉得这幅画面太恐怖了。
然后我就问九叔公,那鸟怎么会这样。
九叔公,就回答我说,这是一只野鸟,也就是从小在外面自食其能地生存,从而慢慢长大的。
一天前,九叔婆在草田里发现了这只鸟,并把他抓住交给了九公。
九叔公说,野鸟,天生是有野性。
小的还容易驯服。可大了,那得看运气。
如果放笼子里,一味想破笼而出,那就是不屈从。当然也有的一开始撞笼撞得很猛,而后屈服,乖乖低头食饲的。
也有无论怎么也不屈服的,那个时候,看的就是鸟和斗鸟人的博弈了。
从斗鸟人角度看,有的人硬心肠,不幸鸟也硬心肠,结果便是鸟死。
有人心肠软一些,见鸟撞得久了也不见表现出丝毫服软的样子,也就放了。
殊不知,如果斗鸟人坚持再久一点,完全另一番局面。
不过,那只灰白色的鸟到底结局怎么了,我是不知道的。
见到现在这只还很小很小的小妖精,竟然这么的有傲气。
可是他,连飞也不熟练的,嘴的幼皮也没有脱去的啊,整一个浑肉球刚长好漂亮羽毛一样。
那股倔强劲,跟当年那只灰白鸟有得一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我琢磨着,不能这么下去了。
得先把他从罐子这样的小空间中转移出去。所以,我把他转移到我的小书格那里,里面是没有放书的,平时放一些小杂物,正好我的几张照片也在里面。
因为书格空间大,所以小妖精在开始时候虽然还是不安,还是乱蹦,可是最后竟是安静下来。
后来我见他安静下来,心里还是有想法的。
如果你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就会看到这么一段。
我当时读到那段,印象比较深刻。
大概意思就是说,鲁迅听他的父亲说,有一种动物,叫墨猴,体型呢,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毛发是漆黑得发光亮的。
而且啊,这墨猴,不单外形讨人爱,平时他还会睡在笔筒里,听到有人磨墨,就会蹦地跳出来,等人写完字,就会乖乖舔尽剩下的墨,然后跳回笔筒继续睡觉。
而这墨猴是鲁迅儿一直求而不得的。
小妖精没有墨猴舔墨的习性,可我倒不需要。
至于可爱程度,我想有得和墨猴一比的,特别是那双黑珍珠般的小眼睛。
无关作用,无关其它一切,看着那个时候安静的小妖精,我竟然有了种“他是属于我的”的那种被归属感,也不是占有感。
有那么一阵子吧,真想把它留下来。倒也不担心有什么麻烦,一只拳头可以包住的小小鸟。
那个时候,在我的脑海中,有两方敌对势力的。
一方是那种保护归属感觉,想好好喂养,再做打算。
另一方为看到之前作为小小的鸟她,而有大鸟的求生牛劲而动容,想让他自由。
最后,我决定放了他。
但是得先在书格中呆一晚。因为小妖精小,而天色早黑。
这倒是从九叔处知道的,幼鸟放生,第一天是很重要的,因为第一天的技能成败和寻食情况决定了他以后的生存,所以放生通常要在白天,而且一般选择晴朗天气的好,特别针对是幼幼幼鸟。
第二天早上,我把小妖精拿去放了,还是用罐子装着他,打开笼盖,不用我抖罐子,他自个飞出去的。
看着他飞走的样子,觉得很好笑。心里谈不上高兴,却也有一种成就感,觉得事是小事,但挺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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