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省级新税务部门统一挂牌。这意味着今年中国“两会”后启动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终于迈出关键一步。近日,部分财税专家接收媒体采访时发表了他们对此次改革的看法。
中国税制改革将步入全新“生命周期”
财税专家、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近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随着税务机构改革的纵深推进,中国税制改革将步入全新“生命周期”。
于海峰表示,此次改革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一招”。在国税、地税分设情况下,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壮大财政收入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但逐渐形成地方之间为招商引资过度运用税收优惠的竞争倾向,对宏观经济和投资结构造成扭曲。因此,通过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规范税收管理裁量权,有利于维护全国统一税制的公平性,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直接干预,推动政府治理模式更好地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国税、地税分设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重要产物,曾在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及财政再分配能力、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机制作用。
于海峰指出,随着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发展,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和业务数据实现集中统一;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推进,作为地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特别是2015年以来,国税地税合作的推进升级,实现了税务部门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方面的显著进步,进而为推动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创造了良好条件。
当前,国税地税机构分设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两头管”“两头跑”“两头查”等一系列职责定位不清晰、奉行成本较高的问题,也将在新一轮税务机构改革中从“源头”上进行解决。
于海峰说,税务机构改革将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能够有效降低征纳制度性成本,包括纳税人遵从成本和税务部门执行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实现财政、企业、个人等多方共赢。
他进一步分析指出,机构合并后,国税地税分设带来的职责定位不清晰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国税、地税“两头跑”的情况将不复存在。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也将不断改善。
同时,本轮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财力格局依然可以通过税收分享比例进行调节,确保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进而助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此外,当前新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以及国际避税技术手段不断升级的形势,都对税务机构加快健全管理体制、升级管理手段、加强组织保障提出了迫切要求。于海峰指出,随着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税务机关人、财、物集中管理,各类税收数据也将实现“全国一本账”,这就为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紧密统一的管理合力,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他预计,随着税务机构改革完成,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步伐也将全面加速,实体税种立法、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项目都将进入攻坚期。
改革是大势所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税收’31次,这其中,不论是税制改革还是各项减税举措都要求有一个更为规范、高效、统一的征管体系来保障。加之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等矛盾,新一轮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戚啸艳表示,“国地税24年后再牵手,对于征纳双方而言均是减负。”
对于税务部门而言,此前虽然强调合作,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但国税地税毕竟分属两家,难免因时间或是事项不同,分别开展执法检查。而如今,我们可以通过合理机构设置,整合征管资源、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完善办税流程、规范税务行政、共享社会信息,不断实现征管职能与流程的转化与优化。
对纳税人而言,“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等都极大地便利了纳税人,简化资料报送、简并办税流程、简短办税等候时长,通过节省人力物力,企业财务部门的运营效率也会不断提升。
戚啸艳还表示,6月15日全国范围省级税务局挂牌,只是第一步,从“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仍任重道远,我们都共同期待税务系统的改革尖兵们能够夺取这攻坚战的胜利。
实现征纳双减
“国税地税合并将进一步降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实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双减负,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财税学院副院长管永昊说。他表示,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实现征管系统的完全整合,全面梳理纳税人信息,堵住税收漏洞,进一步减少税源的流失。
在他看来,国地税执法主体的合二为一,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头检查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此前国税、地税执法标准存在的差异,将被彻底消除,实现税收执法尺度的全面统一;同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理解不一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进一步实现社会经济的公平竞争。合并之后,由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管理链条变短,税费征收更加规范。
管永昊还建议,国地税合并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合并之后必然会导致人员的冗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重新编排;合并之后需要对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进行改革、对地方税体系改革,以防止地方过度依赖于非税收收入等。
纳税人是最大获益者
江苏师范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张英明认为,税务机构改革尤其是国地税合并正逢其时,改革条件已经成熟,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呼声十分强烈,纳税人对于一站办税、便捷办税的要求已成共识,而机构合并是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将大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二是税制改革基本到位,营改增后建立统一税制的障碍已经排除,国地税分立只会增加征管成本;三是技术条件已经成熟,随着金税三期上线,国地税实现了系统统一和数据共享,制约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配的技术问题已经解决。
他认为,此次改革,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合并后,所有税收业务实现“一键咨询、一厅通办”,大幅降低了企业交易性成本,从根本上解决过去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企业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国地税合并最大的利好就是“一体化”,包括一体化的机构设置、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和信息建设等等。这不仅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更有助于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还将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裁量权,有利于维护全国统一税制的公平性,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直接干预,推动政府治理模式更好地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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