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治疗:一种理论上的对立
作者认为治疗会谈基于对人本身,对他们为何会如此行事,对他们是如何改变的,以及以何种背景会引发改变的一种特定的理解。这种个人的治疗见解与其进行督导、培训方式之间的密切联系并不仅限于结构派家庭治疗。一个人如何做督导却决于他/她如何看待治疗对家庭治疗督导的探索必须是一瞥家庭治疗是如何进行的,并由此开始。为了让对督导的探索建立在对家庭治疗过程的扎实理解之上,我们必须洞察那些技术所蕴含的思想,辨别那些产生技术的基本假设和价值观。
作者认为对治疗师本人的关注比关注家庭的动力状况重要。
作者在《家庭治疗技术》(Family Therapy Techniques: Minuchin & Fishman,1981)中,对“参与”的概念做了以下描述:“治疗师和来访家庭在同一条船上,但是他必须充当舵手......那他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他可以用什么来引导船的正确行驶呢?......(他)应该有一种灵活地与家庭接触的风格以及一种理论立场。家庭需要以某种方式来适应这些,而治疗师也需要来适应家庭。(P.29)”
"参与",最重要的是两个异质的社会系统(来访家庭和治疗师如何彼此适应)。
“积极赋意”不仅不是批评家庭中的任何人,而是明确指出每个人值得表扬的行为。
“参与”认可了治疗师是实施主动、灵活的治疗技术的“工具”,而“积极赋意”仅仅把治疗师视为被动、雷同的治疗手段和技术的载体。
家庭治疗领域已经构建起了两大阵营,其特征是,在作为改变的推动者的治疗师应扮演何种角色的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行为主义者的家庭治疗
家庭治疗中的不同观点
干预主义者的治疗VS自我限制主义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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