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案子
到处是技术技巧
司法“杀手锏”技术办案,感觉案件中到处都是应用高技术、高技巧的地方。
一个不慎,丧失时机,造成误工和损失。
一,民事案中查刑事
民事、商事纠纷案件中,有没有涉嫌犯罪,能不能上刑事,依法打击犯罪,怎么判断?
有的民事代理人找刑事代理人查一查案件,这也是一个办法,但不是最优选择,因为许多犯罪他查不出来。
当一件民事案,民事代理人找刑事代理人,查案以后都认为没有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司法“杀手锏”技术却可以查出来刑事犯罪案。
这说明查犯罪,是一项高技术,跨界交叉技术,不是一门技术查出来的。
查刑事犯罪,司法“杀手锏”研究的有专门的一套专业的查案件,跨界交叉的多门技术。
应用到查犯罪,民事中查刑事,查犯罪,一查一个准,一击制胜。
二,取证有高技术
调查取证中的技术技巧很重要,有窍门。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令,当事人和代理人共同去取证,应该调出来的证据,还是没有调出来。
我们司法“杀手锏”技术进入办案,发现证据不足,当事人不得不再一次去调取证据。
调取证据,不在乎去的人多少,而在于技巧。
材料很多,哪些必须调,怎么去调,方式方法,时间地点,都是积累的经验,掌握的窍门。
司法“杀手锏”技术取证,要求一次性取证完成。
因为是第二次再去取证,有可能就取不到了。
没有证据,怎么办案,影响办案,办成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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