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读一篇文章,最后得到这么一个结论:
“别冲动,磨刀不误砍柴工。”
你会心想,哦,这个我懂。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磨刀不误砍柴工。”这句熟语太如雷贯耳,大家一读就懂,以为懂了,便不再深入思考它的意义。所以,要表达一个深刻的见解,如果有现成的谚语、俗语,那就抛弃它,换个新颖的说法,让人们因为有陌生感而停顿下来,才能去深入思索你的说法,你要的效果才能达到。
中国有句俗语说“墙倒众人推”,一读你就心领神会,“哦,你说的这个呀,不就是那个……吗?”你连“那个”后面的内容都不用说出,对方都懂你懂。正因为我们太懂了,才妨碍我们去更懂。但是如果你突然来到了西方世界,接触到这么一句话:
“A falling camel attracts many knives”
翻译成中文是:一匹正在倒下的骆驼会吸引好多把刀。
你肯定会先愣一下,然后思索它的意义,觉得自己摸索到了一些人生的要义,但其实它的意思等同于“墙倒众人推”。
只是两种说法,一种你熟悉,一种你陌生,却给你不同的冲击。
这就跟写诗要把熟悉的东西写出陌生感一样,读者才有可能停下、细品。
这让我想起昨天看到公众号【普宁诗词】的诗发表的感想:
写诗要有陌生感。
像【普宁诗词】(18-6-28)这期前两首的用词就太大众化,可以说不是诗的语言:
“又是桃红三月天,春风细细雨缠绵。”
“十里长街飘落叶,清风缕缕抚残莲。”
像“春风细细”“清风缕缕”都不算是诗的语言,口语化到呆板的地步,而“十里长街飘落叶”更纯粹是白话文了。
另,后二句的全诗是:
十里长街飘落叶,清风缕缕抚残莲。
池边拾得一荷角,唯恐今秋月不圆。
“池边拾得一荷角”也是大白话,但如果后面结得好的话,它就成为佳话了。比如:
纪晓岚写过一首《咏雪》,前三句是:
一片二片三四片
五片六片七八片
九片十片十一片
看了只想骂人,直到你读到最后一句:
飞入花丛皆不见
纪晓岚是把雪比花了,这很一般,但是他又抓住雪花容易融化的特征,结句就出彩了。
我们来看这么平平淡淡的一句“池边拾得一荷角”,能结出什么花来,接下来是这句:
“唯恐今秋月不圆”
同样的是有气无力。
纪晓岚那首只是与乾隆皇帝的游戏之作,恐怕也还含有对皇帝的戏谑:“皇帝老儿,你那么喜欢写诗,写了那么多,算什么诗呀,顶多就是我前面三句的水平,可是你能写出我这第四句的意外来吗?”
我们再回到前面那句英文:“A falling camel attracts many knives”
如果你是一位翻译家,要把它介绍给国人,你会翻译成“墙倒众人推”吗?劝你不要,如果你做了,因为失去陌生感,大家对这句话就无感了。你倒不如老老实实地硬译:
“一只正在倒下去的骆驼会招来许多把刀子。”
写诗要注意用词的陌生化,观点的表达也是如此,没有人会动脑筋去思考口水一样的大俗(熟)话。有一个人在海边拾珍珠,他要一个个贝壳翻找,捡到一个,一看里面没有珍珠就扔掉,他捡呀捡,扔呀扔,突然他停下来了,他猛然觉得刚才把一个里面有珍珠的贝壳也扔了,他又要重新寻找那个有珍珠的贝壳。
如果语言表达平平无奇,即使细思还是有意思的,可是读者也可能像那个捡贝壳寻珍珠的人,轻易地扔掉。
有珍珠的贝壳,不会给自己涂光抹彩,往往被错过;但是,人呀,可以让自己的文字有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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