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里翻到一本很有趣的书,安武林的《在厕所读书》,里面记录了他从小读书的一段段趣事,还有一些读后感。
其中有一段写到他小时候痴迷读书,却不爱惜书,尤其是语文课本,常常被他读的上下分成了两截。
晨读时上半本书翻一页,下半本书也要跟着翻一页,否则,内容就对不上了。别人读书,一半是用手指放在最低端,撑开书,而他要用拇指从中间压着书,用食指上下翻书。
好有画面感,却也离奇的很,我还从来没见过书这样断开的,也不知道这位高人是怎么看的书。
我跟他相反,从小特别爱惜书,新学期的课本拿回家第一件事便是仔细用旧日历包好封面。
平时,也很注意不让课本折角。笔记认真地记录在单独的笔记本上,即便是书上的习题,也是写的干干净净,很少乱涂乱画。
一学期下来,课本还能有六七成新。
其实,这一看似爱惜书本的好习惯,让我的学习效率非常低下,只是那会儿也没有人来普及学习方法,自己也并不在意。
后来很多延用至今的学习方法,也是在学习成长过程中自己慢慢吸取、改进、掌握的。
初中会考,我们每天要带着六本历史书,六本地理书,印象中,有一部分开卷考,一部分闭卷考,感觉那些枯燥的知识点能背到世界的尽头,开卷的内容也总是无法下手寻找。
历史老师让我们带了很多长条便签,写上高频考点贴在对应的书页上,开卷考试的时候先搜索便签,会方便快捷许多。
当时,每个人的书弄的都跟光芒四射的小太阳似的。搞便签的时候,经常会把书页撕破。心虽疼,不过总归比自己瞎翻找好许多。
现在便签不太弄了,我喜欢用一些小的白纸,梳理一下书里出现的人物关系,记录一下有意思的段落的页码,夹在书里便于看完整本书后一起整理或者写读书笔记。
上了高中,同桌的女生是一位物理学霸,她特别喜欢用活动铅笔。
课本上用铅笔划划波浪线,备注一下重点,她那些厚实恐怖的物理课外习题书,也是用铅笔刷满密密麻麻的解题思路。上课开小差的时候,她随手还会用铅笔在笔记本或者课本上勾勒出漫画人物。
受她的影响,我对书本的整洁也没那么讲究了。
现在看书随手拿一支笔是必须的,随手划,随手写,看那些推理小说,我还会把脑袋里冒出的奇怪的疑问或者结论写在空白处。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当然不是说要把书看到破破烂烂,但读书的时候,也不能总想着要爱惜书本,好好收藏,用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把书里的精华看到脑子里去才是实实在在的。
如今是信息爆炸的年代,每月每周每天都有不同的新书上架,不必担心将来某天会没有书可看。
一本书的价值并不会体现在它的新旧程度上,而是有多少人看了,懂了,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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