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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季氏旅于泰山章

3-6 季氏旅于泰山章

作者: Lightfeng | 来源:发表于2019-05-12 11:19 被阅读0次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论语集注》

    女,音汝。與,平聲。○旅,祭名。泰山,山名,在魯地。禮,諸侯祭封內山川,季氏祭之,僭也。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時為季氏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嗚呼,歎辭。言神不享非禮,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范氏曰:「冉有從季氏,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聖人不輕絕人。盡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諫也。既不能正,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是亦教誨之道也。」

    《论语或问》

    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其国之山川,只缘是他属我,故我祭得他。若不属我,则气便不与之相感,如何祭得他。”因举太子申生“秦将祀予”事。

    补充:

    《西铭》:“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恭,申生死后的谥号,《谥法》:“敬顺事上曰恭。”)

    《史记·晋世家》:十二年,骊姬生奚齐。献公有意废太子,乃曰:「曲沃吾先祖宗庙所在,而蒲边秦,屈边翟,不使诸子居之,我惧焉。」於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献公与骊姬子奚齐居绛。晋国以此知太子不立也。太子申生,其母齐桓公女也,曰齐姜,早死。申生同母女弟为秦穆公夫人。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献公子八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贤行。及得骊姬,乃远此三子。

    二十一年,骊姬谓太子曰:「君梦见齐姜,太子速祭曲沃,归釐於君。」太子於是祭其母齐姜於曲沃,上其荐胙於献公。献公时出猎,置胙於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子母辟之他国,若早自杀,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於今,妾殊自失於此。」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人谁内我?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於新城。

    (惠公夷吾元年)晋君改葬恭太子申生。秋,狐突之下国,遇申生,申生与载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於帝,将以晋与秦,秦将祀余。」狐突对曰:「臣闻神不食非其宗,君其祀毋乃绝乎?君其图之。」申生曰:「诺,吾将复请帝。后十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帝许罚有罪矣,弊於韩。」儿乃谣曰:「恭太子更葬矣,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兄。」

    《论语新解》

    旅于泰山:旅,祭名。泰山在鲁。古者天子得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则祭山川之在其境内者。季氏乃鲁之大夫,旅于泰山,不仅僭越于鲁侯,抑且僭越于周天子。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时为季氏家宰。

    女弗能救与:季氏所为非礼,为之家臣者,当设法救正。

    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乃也,诘问辞。曾谓,犹今云难道。林放知问礼之本,如泰山之神亦能如林放,将不受此非礼之谄祭。

    孔子平日不轻言鬼神,言及鬼神,亦一本于人道,就人事常理作推断。守道有礼之人,将不纳他人违道非礼之谄媚。神,人所敬礼,亦必守道有礼,何可以无道非礼之事谄媚之?若泰山果有神,其神岂转不如林放。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果有泰山神否?孔子未尝言其必知。但果有神,必不能不如林放,则孔子信以为可知。

    季孙氏去祭泰山,先生告冉有道:“你不能救正这事吗?”冉有对道:“我不能。”先生叹息道:“唉!难道泰山神会不如林放吗?”

    《论语注疏》

    马曰:“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冉有,弟子冉求,时仕於季氏。救,犹止也。”

    包曰:“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诬而祭之。”

    [疏]“季氏”至“放乎”

    正义曰:此章讥季氏非礼祭泰山也。“季氏旅於泰山”者,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者,冉有,弟子冉求,时仕於季氏。救,犹止也。夫子见季氏非礼而祭泰山,故以言谓弟子冉有曰:“汝既臣於季氏,知其非礼,即合谏止。女岂不能谏止与?”与,语辞。“对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滥,已不能谏止也。“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叹其失礼,故曰呜呼。曾之言则也。夫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况泰山之神,岂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诬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则是不如林放也。

    ○注“马曰”至“止也”。

    正义曰:云:“旅,祭名”者,《周礼·太宗伯职》云:“国有大故,明旅上帝及四望。”郑注云:“故,谓凶烖。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故知“旅,祭名”也。云“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王制》云“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也。云“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者,陪,重也。诸侯既为天子之臣,故谓诸侯之臣为陪臣。泰山在鲁封内,故鲁得祭之。今季氏亦祭,故云非礼。云“冉有,弟子冉求”者,《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岁。”郑玄曰:“鲁人。”

    孔德

    于2018年7月28日

    若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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