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有个吓人而又诱人的名字《成为作家》,而英语中的作家(writer)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指创作的人,指那些愿意写东西,能够写东西的人;另一个是我们熟悉的作家,是一种身份和职业,主要靠写作为生,或在写作中取得了成功,可以稳定的以写作为业的人。
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将创作的冲动误解为创作才能”。这与本书中的观点有所相悖,也许我是个思想僵化的人,所以即使看完了这本书我仍根深蒂固的认为写作这东西还是要靠天赋的,就跟作曲一样,通过练习固然可以提高技能,但想成为大师仅靠勤勉是不够的。还好我只是个业余写作爱好者,所以也不必太为此事纠结。
至少这本书先告诉了大家,不要害怕自己没有天赋,不要害怕写出来的东西被人嘲笑,放心的去写就好。
本书的前几章更多的是在心理层面的鼓励,后几章虽然涉及一些方法和练习当并无太多的写作技巧方面的内容。正如书的结尾所言,本书更多的是帮助我们找到写作所需要的感觉,看完此书后便可以去看那些写作技巧的书了,因为读者已经具备了它们,并从重收益的能力。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的这本不算厚的书,也不知道是因为它的吸引人之处还是因为自己的囫囵吞枣之心,感觉虽有些许感觉却又不甚明了。
起初看到书中提及作家通常有双重的性格,我还暗自窃喜了下,觉得自己就是个双重性格的人,可看到后来发现作家的天性不是双重而是三重,这可真是要人命啊......(第一重是毫无灵感,普通平常,讲求实际,要忍受日程生活的压力。他用足够的美德来补偿自身的迟钝,他必须学会聪明地评判是非,耐心忍受;而第二重则是敏感的,热情的,有偏爱的;第三重才是最重要的,无论其表现是脆弱还是强烈,持续不断还是间歇性的,一个人的天赋才能。灵光闪现的真知灼见,穿透力的直觉,把普通经历合成更高现实的幻象的想象力。
下记为部分读书笔记,以备以后书不在身边时可以查找之用:
每天清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什么也不想,跟着自己的意念去写些文字,无关内容,无关字数,只是在这种自然的状态下纯粹的去写。
每天给自己固定一个时间段是专属写作的-----与清晨的相区别的另一时间段,使自己每天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都可以进入写作的状态。
每天给自己一小段时间,想象自己是个五岁的孩子,以他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身边的人或事,看看能不能发现平日里所忽视的东西。
每天放空自己,就静静的待着。
当构思好一个故事时,不要着急跟别人去讲,通常讲完后你可能就失去了当时写这个故事的那种冲动。写完的故事放在一边,过几天再去看,以一种批评的角度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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