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初中时,有两个老师是打人的。
一个是教地理的老师,那时候他年纪已经很大了,得50多岁了,上课时如果他看见那个同学不听讲,第1次警告,第2次警告,第3次直接冲下讲台就动手打人,主要就是把同学摁课桌上“吭吭”的捶背,把同学们吓得够呛,不听讲的不管是男生女生,都打。
数学老师说,地理老师在“文革”时受了严重的刺激,精神不太正常,叫我们一定要认真听讲,到时挨打了,只能怨自己。
还有一个是音乐老师,习惯性的拿着一根教鞭维持课堂纪律,惹急了他,他会骂人,骂不听话的学生是畜生,最严重的话语就是:你们这群不会享受艺术的畜生。
到底是搞音乐的绅士,音乐老师只打不听课的男生,拿教鞭抽。对于不听课的女生只是怒喝,却从不动手。
听语文老师说,音乐老师是天津知青,当年同一批的知青都回天津了,就他没能回去,为此受刺激不小。
音乐老师每隔几个星期就会回一次天津的家里,老婆女儿都在天津呢,他虽然不打女生,但会打女儿。
有一次上课,他跟我们说起来,女儿有一回出去和同学玩,没按规定时间回家,等回家后,就拿着皮带把女儿狠狠地抽了一顿,打她打到求饶为止。
听了老师的话,我们在课后讨论他的行为,一致认为他很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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