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中华家谱总目编辑的发起,是为响应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相关课题要求:编纂《1949年以来中国家谱总目》而开展的一个国际性公益活动。成立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旨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汇集天下百姓历代家谱目录,为适应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问祖的需要提供宝贵的资料。两年来,由美籍华人黄秉聪先生带领,会集境内外众多姓氏文化谱牒研究专家学者,已经从境内外40多个收藏点收录中华百家姓氏谱目约15万条。现在面临如何把资料分配到各姓氏进一步增补充实完成汇集,交付国家或自行出版。为惠及大众,确保汇集工作有更加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进一步顺利有序开展,决定组建【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向各姓氏吸纳人才,特制订本章程,正式组成本【编委会工作群】,已交由【编委会工作群】全体成员2020.7.9网络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组织结构
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是家谱总目汇集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编委会工作为期三年。但每届组织机构任期一年。设主任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副主任8人。编委会设技术部,专职负责指导帮助各姓氏解决技术工作问题,由部长1人、副部长2人、成员若干组成。编委会聘请顾问若干指导工作。邀请顾问方便时列席编委会会议。
上述成员候选人由本人自荐或他人推荐,全体编委网络会议过半投票选定。委员的选择确定适当考虑地区、姓氏、专长、能力的代表性。并由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组成编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编委会更具体的工作计划。
各姓氏分册主编原则上由本编委会成员承担,多于一成员的姓氏自行商定,报总目编委会秘书处备案。分册主编必须承担其姓氏分册工作小组的组织工作,如三个月内不能完成组织工作或一年内不能完成分册汇编与出版任务,将取消其主编或编委资格。
《中华家谱总目》是在各姓氏分册成功出版基础上汇编而成的,因此只有成功主持分册的主编才能成为《中华家谱总目》的编委。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1. 编委必须热心谱目工作,乐于奉献,不计报酬,自主自愿向秘书处报名加入编委会,也可以由编委会常委推荐加入。一年内完成本姓氏或本人愿意所承担的姓氏谱目汇集及出版工作。三年内共同完成《中华家谱总目汇集》,交付国家或自行出版。
2. 编委必须具有姓氏文化、家谱撰修、谱牒文化研究专长,或是某姓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总谱(通谱)主编、副主编、主要领导。或是家谱收藏、出版、印刷厂馆总经理、业务执掌人,包括民间家谱收集整理的热心人士。
3. 编委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编委会议,积极参与讨论编委会事务,认真负责完成所应承担的任务,遵守有关群规,不在编委群里发送与主题无关的信息。但凡有此类无关的信息,秘书处将立即删除,凡三次发布此类无关的信息的成员,由常委会议定请退。
4. 编委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谱目的真伪错漏承担责任,有权对自己所承担的任务范围谱目进行增减更正调整正确。
5. [编委应照章程要求积极工作,如不能开展工作,可以自动退会,如不能完成任务将被劝退,对违纪违法者将除名。
6. 编委自筹资金编辑出版本姓氏谱目,出版发行收入全部由各姓氏编辑组自主处理,版权归各姓氏编辑组。如有违规,责任自担。
7、《中华家谱总目》完稿出版时,其经费由编委会筹集,如有经济效益,由编委合法合理分享。版权属于编委会。
第四章具体工作要求
1、一年内对已经收录的一个或多个姓氏的谱目按统一标准进行整理汇集,并继续收录尚未收录但有收藏单位的民间资料。只要愿意公布收藏并提交明确联系信息的民间收藏谱目都欢迎。
2、所收录谱目必须来自明确可靠公开的收藏点。比如:地级市、省会市、省级、国家级图书馆,双一流大学、一般重点大学图书馆、姓氏谱牒收藏单位、个人收藏谱牒。鼓励各姓氏在网络上系统发布所有谱目,以便及时,汇集,方便公众使用。《编委会》也一定做到。
3. 每条谱目尽可能记录以下信息:姓氏、始祖、堂号、谱名、主编、编撰年代、版式、谱涉及地区、卷数、收藏地、出版社、提供者、录入时间等字段,编委会将制定适应境内外环境的统一的谱目格式(即“体制”)。如不能项项俱到,根据该收藏点公开提供或从该谱本可以录入的主要信息项目即可。再有各姓氏工作组作标准化处理。
第五章附则
1. 本章程自编辑委员会筹委会网络会议讨论通过后,在《中华大族谱学会》门户网www.dazupu.com及相关微信群上发布实施。
2. 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需要,可由本编委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补充修改。
3.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编委会工作将使用《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专用微信群。
《中华家谱总目编委会》工作群召集人黄秉聪唐敦林2020.7.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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