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之前我只知道这是一个有关审判的故事。看题目似乎与谋杀有关,本以为内容会非常惊险刺激,不过当我看见译林出版社译本的腰封上写着“美国中小学必读书目”的时候,就知道猜错了。
全书以儿童视角进行叙述,共分为两部。第一部包含第一章至第十一章,第二部包含第十二章至第三十一章。
芬奇家的阿蒂克斯和他的儿子杰姆,还有女儿斯库特生活在一个叫梅科姆的镇子上。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妻子去世了,家里雇佣一名能干且识文断字的黑人女佣卡波妮照顾两个孩子。故事结束时,杰姆十三岁,斯库特九岁,而他们的父亲阿蒂克斯从开始就是一个五十多岁感觉自己已经很老了的中年男人形象。整个故事的叙述者是活泼得像个假小子似的斯库特,她在描述与哥哥和每年都来梅科姆度暑假的伙伴迪儿的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将美国南部小镇上的生活画卷展现在读者面前。斯库特的叙述详细而琐碎,除了法庭审判的部分,其他都略显平淡,但每一件深刻在孩子心中的事情,无论多小的事情,都无比真实而富有教育意义。
儿童视角的叙述让整个故事的表达轻快明朗,举重若轻。小孩子对于很多事情莫名其妙的恐惧和好奇都被细致地刻画出来,以至于让整个故事看上去缺乏主题,不知道谁是主人公,但似乎生活在镇上的所有人都是主人公,而且无比详尽的叙述给人感觉这部小说像日记一般介于虚构和真实之间。占据全书内容三分之一的第一部分,一直围绕怪人拉德利进行描写,镇上的孩子们风传拉德利家的阿瑟是一个残害动物且会杀人的疯子。但其实他只是一个缄默寡言,不愿与人交往的隐者,是被流言残忍中伤的善良人。在故事的最后,他救了杰姆的命。
故事的高潮集中在第二部分。阿蒂克斯被法院指派为一个黑人被告辩护,光是这个小时就让芬奇家备受非议,而正直的阿蒂克斯决定与正义站在一起,找出真相,好好地为被告进行辩护。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南部,种族歧视非常严重,即便许多白人家庭会雇佣黑人佣人,只要谈到黑人却几乎都是不屑一顾的嗤之以鼻。在白人世界里,黑人是与下流、污秽、愚蠢分不开的人,与黑人结婚的白人也会受到白人的排挤和嘲讽。如果黑人与白人发生冲突(尽管黑人已经在极力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无论事实如何,黑人都会被判有罪。阿蒂克斯接到的案子就是如此。老实本分的黑人汤姆,被生活在垃圾场边的白人家族设计诬陷,单身父亲鲍勃·尤厄尔指控汤姆强暴了女儿马耶拉。尽管镇上的所有人都将尤厄尔家族视为白人中的败类,但在审判过程中,几乎所有人都一边倒地认为汤姆有罪。虽然阿蒂克斯近乎完美地证明了左臂残疾的汤姆无罪,且将他受到陷害的事实公之于众,但最终陪审团十二人的判决却是汤姆有罪。在这个过程中,法官、陪审团中的两人,以及作为证人的警长都在某种程度上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和努力,但最终的审判结果依然是汤姆有罪。
案子本来还有转圜的余地,但汤姆在狱中突然发疯似的出逃,被狱警连开十七枪射杀。汤姆的遗孀和三个孩子得到了原来汤姆打工的白人雇主的帮助,但事件并未结束。鲍勃·尤厄尔接连骚扰汤姆的遗孀、泰勒法官和阿蒂克斯,并企图对阿蒂克斯进行报复,只因阿蒂克斯戳穿了他的谎言。虽然他得到了想要的判决结果,却非常不要脸地认为阿蒂克斯的辩护让自己名誉扫地。他在学校举办戏剧节的夜晚,尾随独自穿过树林走回家的杰姆和斯库特。两个孩子在即将被杀害的紧要关头,从来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冲出家门,救了他们。杰姆为了保护妹妹左手臂严重骨折,所幸保住了性命。斯库特因为当时穿着金属网制成的戏服,也逃过一劫。无赖垃圾人鲍勃·尤厄尔被警察认定自己摔倒在树林中,刀子插入胸口死亡。
“我哥哥杰姆在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等到痊愈,他再也不能玩橄榄球的恐惧也消失了,便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伤残。他的左臂比右臂短了些;当他站立或行走时,他那只手的手背与身体便摆成了直角,拇指和大腿平行。他对此毫不在意,只要他还能传球、开球。”这是这本书的开篇。
当我重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惊奇地发现,这个故事的写作手法其实是个大倒叙,开头即是事件的结束,结尾又给人未完的感觉,只有再一次回到开篇才会觉得完整。关于这一点,将读书战线拉长到一个多月、第一次读这个故事的我一开始没有发现。可是当我再读到这一段轻轻松松的描述时却很想哭,或许这就是正义的代价。孩子的世界很简单,很单纯,很容易就高兴起来,很容易又觉得害怕,即便了解了这个世界的丑恶,也依然能心无芥蒂地原谅。其实书中在讲到杰姆十二岁时,斯库特的描绘显然已经表明哥哥成为了与自己不同的心智成熟的大孩子了。但看故事的开篇,却依然能感受到杰姆作为孩子的纯真善良。
斯库特是个话多的小女孩。虽然书中大部分都是她的心理描写,但似乎她一开口问大人问题,就会因为不够淑女而挨骂。而且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小女孩怎么絮絮叨叨的(笑)她的叙述从对门邻居种的花,到自己爱吃什么,还有自己总是挨骂却不服,以及镇上的几大家族都是怎么回事等等开始,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我因为很久没有读欧美作家的作品了,刚开始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感觉有些不适应。但其实这些描述都是必要的,如果不是第一部分详细的描述刻画出镇上人的形象,后面的审判过程会很难理解。然而在法庭审判那一节,作家非常巧妙地从孩子的角度进行描述,尽管作家哈珀·李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但中间写到迪儿因为忍受不了律师严肃的辩护和旁听人冷漠的反应而突然哭泣,斯库特把他带出法庭安慰他等等,让听得有些残缺的审判过程更加真实和发人深省。
事实上,除了“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比喻在书中多次出现,全书中运用的比喻都非常精彩。其实比喻的多次出现可以算是必然,因为大人给小孩讲道理的时候,举例子和打比方是最常用的方法。而在孩子眼里,也会将高深事情与自己可以理解的事情作比。这种对比喻的运用,让全书的叙述充满稚气未脱的清新感。
仅仅因为被指派去为黑人作辩护,就遭受镇上人的非议,使得家族名誉受损且孩子挨欺负的阿蒂克斯却这样对两个孩子说:“他们当然有权那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受到完全的尊重,但是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仔细想想,《杀死一只知更鸟》无疑是一部多主题的小说。社会问题、家庭教育、令孩子不解的成年人的虚伪与善良、法律与正义……现实中的真相是残忍的,但是儿童视角的叙述让看得懂残忍的大人去反思自己的行为,又让这种残忍在孩子面前得以淡化,输出的是孩子应当如何面对成人世界的种种问题,而家长应当如何培养孩子拥有健全的人格。这些都使得这个优秀的故事有绝对的资格成为教育之书,当然,依然保有良心的大人应该也会爱读。这部诞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小说提出了诸多问题,然而几乎所有问题到现在仍然处于亟待解决的状态。
另外,这部小说中的主题之一,关于种族歧视的问题的讨论正在甚嚣尘上。最近常常能在电视上看到有关弗洛伊德事件的新闻。现实太残酷了,现实的残酷告诉我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的所有人都能自由地呼吸。我想起初中时在家里的书柜中翻出过一本旧书,是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时连着读了两遍,心里很难过,现在依然将这本书摆放在常用书架上。如果有人以各种标准对人进行不同的分类只是为了奴役别人,或是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无端迁怒于某一类人的话,那简直是愚蠢透顶的行为。没有人性,就不配拥有法律,更不配谈文明。
很多事情原本就是困局,原本就是人给人设下的难题。迪儿听到法庭中严肃的交叉询问时忍不住痛哭流涕,是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阿蒂克斯说,“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虽然法律没能解决一切,结局是“在我们的法庭上,当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阿蒂克斯还说,“世界上最让我恶心的事,就是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无知占便宜。不要自欺欺人——这些累累积起来,早晚有一天,我们要为此付出代价。我希望它不要发生在你们这一代。”或许只有正义的人拥有法律时,社会才能真正变得平等。“杰姆,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如果所有人都像斯库特这样想,或许原本无法自由呼吸的人能够活得呼吸顺畅一些。虽然在小说中,已经成为大孩子的杰姆紧接着对妹妹的话隐晦地做出了忧伤又无力的反驳。
关于家庭教育方面,阿蒂克斯对于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看上去颇似“放养”,但其实这两个孩子具有一位正直的律师所具有的一切品质(虽然两个小不点目前没人计划成为律师)。其他孩子的家长几乎都是农民或者做小买卖的人,甚至有的孩子必须辍学帮家里干农活,成天脏兮兮的从不洗澡。尤厄尔家族的孩子从不上学,在垃圾堆里长大,鲍勃·尤厄尔没有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大女儿实际上还遭受到父亲的毒打和侵犯,没有朋友,不懂得什么是朋友,跟着伤害自己的父亲一起诬陷善良的汤姆。在审判过程中对尤厄尔家族生活的描述,可以作为音乐剧《面试》中乔安和马特姐弟生活的对照。
在最后,我想一定要把这段话抄录下来。阿蒂克斯说,“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或许只有当勇敢的人越来越多时,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好吧。虽然站出来很难,消除黑暗很难,但这部小说确确实实让我看到了正义与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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