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如果我小学期间不丢东西的话,够吃一顿“河里捞”的了。
丢些文具啊,太简单了;想要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太难了!
防丢物之难,难于上青天。也罢也罢,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可是话虽这么讲,现在想起来心---隐隐作痛啊!丢过铅笔,丢过橡皮,丢过尺子。很简单的事情,正在刚刚用着呢,一转眼就--不--见--了!
最痛心的还是同学送给我的那个毕业礼物,是一个书签类似的勉励语句,随手放在了书里,一转眼就弄混了,为什么会弄混呢?原来丢的不--止--我--一--个!
哭!
后来虽然拿了一个,但心也在滴血......因为我不知道这句勉励的话,本来是不是送给我的。。。哇呜呜呜
礼物不重来,一天难再有。及时当收好,书签不待人。
一首不押韵的打油诗就此诞生!(自我陶醉中,请勿打扰!)
我想,既然她都给我毕业礼物了,我必须主动送她一个啊。本来想给她找一个教师职业的手办的,但似乎没有,就买了一个医生的,反正都是为别人好,都一样。
但她的理想确实是教师!
我本来放她桌子上的,下课后我又看见我的桌子里又有一个白色的身影。
她告诉我,送礼物不是为了别人给她回礼物。
此刻我想大喊“有毒吧!”
算了算了,毕竟“惹不起惹不起”。
拜咯,纪念那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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