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多么庆幸而又失落啊,能够遇到眼前这本让我痴迷地读了一整天的书,扉页上写着“×××收藏”的书,这是本多么迷人的小说啊。一上来就像是一个美丽的精灵一样深深地攫住了我那颗忧伤的心,是啊,我整整吻了她一天才不得不因为一些琐事而将她撇下。
可是,这会我忽然想起它原来的主人了,是呀,那个曾经在它洁白的扉页上打下烙印的人在哪里呢,他可曾想到他那本心爱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少年维特》此刻就捧在我的手心里!那鲜红的印章还在那闪闪发光呢,可主人却早已不见了影踪,再新鲜的誓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便是我失落的心事啊!
粗心的的主人呦,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肯与自己心爱的东西走失了呢?是因为生活拮据不得不卖书为生吗?那将是多么让人伤心的场景啊,那可是与自己最心爱的人儿永别呀!何况那必定是在自己一无所依的境地里!
还是你将它送给了自己最亲密最信任的人呢?然而却被无情地抛弃在废纸堆里了呢?难道Ta也是因为同样的处境而有此无奈之举吗?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是多么困难呀,你视以为性命的东西,在别人看来竟是如此的廉价!幸亏你再也不会遇到这位可人的姑娘了,因为她已经在我的怀里了。你若是真得爱她,就不该将她送给任何人呀,难道你以为会有人比你更爱她吗?!
还是因为你有了“新欢”便忘了曾经的最爱呢?早就忘了这样一本小册子被丢弃在哪里了吧,不然怎么会被当做废纸典卖了呢?这也是常有的,但我相信你是不会忘了它的,毕竟这里可包含着你全部的青春全部的热情呢!
又或是你觉得你那颗疲于世俗的心灵早已干枯再也滋养不了这份爱了呢?如果是这样,你应该感到欣慰,尽管我跟它是在旧书摊相遇,尽管它已饱经风霜,连书页都泛了黄,但我一眼就看到了它,而且我跟你曾经一样或者比你过去还要喜爱它呢!
我绝不相信一个爱过维特的人会如此地决绝,会甘愿将自己的所爱出卖,不管怎么样,你一定会为它有我这么个新主人高兴的。我也宁愿相信你是曾深爱过她的,哪怕是忘了也好,毕竟她曾是你的知己。
可是,难说啊,命运是怎样一个奇怪的东西呢,我不敢保证自己将来不会遇到同样的境地,而且是极有可能如此,但若不是遇到一个跟我们同样喜欢《维特》的人,那我宁愿把它烧了,也不会再让它流落街头了。我心爱的东西,或者说是我们(我原谅你,因为我宁愿相信你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如果你也会,那还有谁不会呢?),我们自不会对它贬低,但别的任何人也休想让它失去尊严,不管是曾经的还是现在的,或是以后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