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稳重的人也难免有意气用事的时候,一个企业也同样如此。
意气用事可能是因为盲目自信,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怎么做都将无出其右。也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没有退路了,却又不甘心坐以待毙,更接受不了内心的“屈辱”感,明知道冲动的意气用事只为了出口气,哪怕鱼死网破,哪怕利益再次受损,甚至哪怕没有胜算,也要付诸行动。
我不清楚与我们发生分歧的净化工程施工方在决定起诉我们行业主管部门的时候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还是一时的意气用事。不过有一点他们一定是清晰的,无论官司最终的胜负如何,他们其实都是输了的。或许也不能说输,准确说应该是不得不放弃这边市场了。没有哪个甲方会愿意与一个动不动就打官司的企业合作,更别说告的还是甲方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意气用事当然就避免不了晕招频出。
事实上,不只是起诉了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同样也没能幸免。只是他们有“深仇大恨”的我们却是以第二被告出现的,而行业主管部门成了第一被告。
不得不说他们的用心很明显,险恶并十分强烈。将行业主管部门列为第一被告只是虚晃一枪。通过绑架行业主管部门将我们“置于死地”,这才是他们的如意算盘。
但是,意气用事下通常是缺乏逻辑的。
早安,十一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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