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戚難待。事務好做,扎點難。
昨日下午,白領導打電話來,去方山評查案件去。我說行。第二句話便是:你在嵐咧吧!我說在咧。接著我便說:我的那個事,還須你幫忙說一下咧!諉諉哪哪的含糊應承。
不是個幹這工作的,誠然我的語言關也過不了。
晚上想了一下,便給外地同行打電話,看外地怎麽安排的,人家不知道呢!
有點問題!去年我辦了一個事,便是如此處置。給安排新工作,先穩住。再組織力量去處置,套路是一樣的。
與本地同行談,有過這麽一回事。想想當然了,工作方法是從工作性質來的,也就不以為然了。
既然看清,何必說透。給點面子吧!!!
你安排,我來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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