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016年11月3日江歌案发,至今已有400余天,庭审还在继续,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还江歌江母一个公道,而不是道歉和赔偿。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了几年前的药家鑫案,一场交通事故变成了最后的故意杀人,药家鑫的举动缺乏人性,突破了人伦底线,引发公愤,药家鑫最终被执行死刑,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人伦道德的敬畏。
在12月5日的庭审中,江母认为陈世峰家根本没有真诚的反省,他的家人也没有真诚的道歉,痛失爱女的江母连一句真诚的道歉都得不到,是真正的悲哀。作为外人,我们可能无法感同身受,江歌是江母的独生女,是江母的全部,失去爱女意味着她要孤独终老。
从情义上讲,江歌的做法是值得尊敬的,为朋友两肋插刀,我们也没有埋怨刘鑫当时为什么不开门,出于本能的自保意识情有可原,但是她不应该在案发后保持沉默,是为了逃避责任而丢失了良心?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的朋友真的轻如鸿毛。
故意杀人者死是人类的内心公正天性最基本的准则,无论一个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生命不可轮回,每一个人在生命上平起平坐的,杀人者应当得到应有的惩罚。
生命诚可贵,天道珂轮回。希望江歌案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宣判,故意杀人者死。
写在江歌案即将宣判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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