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是四月的一个午后。
重庆,正以极大的热忱款待着一城的游客。
漫山遍野的花红柳绿,久违的和煦阳光,皆彰显出它难得一见的大方。
可即便如此,人们仍是觉得它不得“春”的要领。
那又怎样?
没有“乍暖还寒”的路数,不屑“吹面不寒”的阴柔,刚轰走沁骨的寒潮,便搭起暑日的蒸笼,这就是它一贯的作风!
既然最薄的外套都能捂出一背的汗珠,索性人们直接换上短装,只当夏天来过。
02
一只只奇怪的猴子扮着不同的装束,都以各自得意的造型分布占据着小馆儿的四处。
一个服务生用杯美式换走桌上的绿皮香蕉,精致的白瓷杯盏在明亮的射灯下吐露出一段段白雾。
她摘下耳机,顺手捻起一包砂糖,一股脑倒进杯中,接着,金色的小汤匙在一片黑棕色中不断搅动,勾起一个小小的漩涡,一会儿,漩涡的中心又被投下一颗方糖~
她是真的怕苦!那为什么还要点美式?女人真奇怪!
03
小馆儿内循环播放的爵士曲,被一只小狗的狂吠几次打断,这让他频频蹙眉,虽没开口,但怨念是少不了的。读书、听歌、喝咖啡,这些都是他为自己郁闷的生活独设的自留地,打扰它们,便是不折不扣的谋财害命!
他要的是一杯浓缩,每一滴都透出极厚重的豆香,同时,每一滴也带着极浓郁的苦涩。他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将那只极小的杯子拾起,送至唇边,像是吃白酒一般的呷了一口,而后又将其放归原处,目光左移,重新落至《生死场》的某行某字间。
“四十页”,这是他今日给自己预留的份额!
04
一阵沉闷又密集的踢踏声,从一侧的楼梯响起,将她和他的目光都聚在一处,交点是一个扎羊角辫,穿背带裤的三岁小女孩儿,她乌溜溜的眼珠在昏昏的灯照下透着灵光,矮短的小鼻子下一张小嘴早已经咧开,那排整齐的牙齿让看着它的人无不舒心。
“爸爸,妈妈!我来了!”语速和咬字并不杰出,可最后三个字造就的动静极大,已完全盖过了小馆儿内一切的声响,甚至还换来几秒绝对的安静,可没有谁会对此皱眉,因为她是笑着说的!
05
时间如果是水流,那这个下午,必是极长极窄的一线细流,悠悠的缓淌在松软的沙地上~
生命不是片段,可记忆是,那些值得铭记的,总会被标上一个独特的符号,像装裱过的图画,经年留影!
06
一个下午过去。
她,到底没有饮尽那杯“苦水”,即便它已经吸收了两包糖的分量。好似她第一口就已吃掉了所有甜头,留下的无非是一些失了味的废料!
他,比预想的多读了几页,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是浮躁的表现,说明有些该停留的地方,他略过了;本应该揣摩欣赏的语句,被它轻视了!
而那个小女孩,此时正用右手提着一只灰色布偶兔子的耳朵,站在小馆儿的一角,歪着头对峙一只恐怕永远都不会活动的奇怪猴子!
这个下午,他(她)们好像认识,又好像不认识。
他们用各自钟爱的方式挥霍了三五个小时。
可他们对这个午后没有任何不满,
因为他(她)们知道:
作为生活的一处留白,越荒废,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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