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世界城市人口占到了全球总人口的一半以上,而中国城镇人口比重也首次超过50%。然而围绕城市化到底是好是坏,以及我们如何建设城市的讨论却刚刚开始。不过作为历史上的农业大国,中国一直以来缺乏现代城市建设的经验,而建国以后苏联模式的城市规划也显然无法适应时代的需求。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本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书籍《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会在21世纪的中国一版再版,一再被提及。
任何城市都可以成为堵城,一到暴雨季节就全部上演“看海”戏码。太多的高楼拔地而起,城市却没有了以前的温度。与其说人们在谈论《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倒不如说是拿着他山之玉,说自己的担忧。
当然,经典总是被用于被超越的,所有的理论也必有不完善之处。正如《城市的胜利》作者格莱泽坦言,本书不少理论是基于简•雅各布斯的论述,但却在其基础上通过对城市崛起与衰落的案例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在书中,格莱泽更是彻底颠覆了一些大家引以为常识的观点、甚至是对雅各布斯的观点发起了挑战。
比如,城市制造了贫穷。在关于纽约的影像资料中,我们总会看到一边是辉煌明亮的第五大道,一边是肮脏破败的贫民区,两者的鸿沟仿佛在印证“城市是不平等和被剥夺的地方”。然而在格莱泽看来,城市中存在的贫民区事实上体现了城市的优势,而非劣势,“城市里充满了贫困人口,但并非是城市让人们变得更加贫困,而是城市利用将会提高他们生活水平的前景吸引来了贫困人口”。这就如同专家们担心农民一旦出卖土地就不得不成为城市的贫民,却没有看到农民早已经出于对城市的向往而来到城市。正如我们虽然担心城中村的治安与卫生,希望通过一个个的改造还城市以明亮,却忘记城中村作为城市的洼地,寄托着太多进城人融入城市的希望。
比如,城市不“绿色”的。梭罗的《瓦尔登湖》一度是小资们的最爱,借此以表达自己亲近自然而热爱自然的美好愿望。然而格莱泽还是挖出来梭罗小时候曾经引起一场森林大火的轶闻来证明人类对于自然的破坏“天性”。因此,与其倡导着融入自然,但实际上在破坏自然(正如作者自我检讨,为了保证自己郊区住所的供暖,不得不燃烧更多的柴油),倒不如将人们赶进城去,选择雅各布斯所倡导的通过集中居住在高楼里并步行上班的方式,将自身对于环境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比如,应该限制城市的高层发展。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强调底层化社区的重要性,以保证街道的安全,以及生活的质感。然而格莱泽认为,雅各布斯的这一结论源于其在格林威治村的生活经历,但是城市的高楼大山虽然不一定有格林威治村那样漂亮迷人,但也有许多不错的餐馆和各种各样的商店,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行人,街道也是相当安全的。而向上发展的城市,也能够制约人们平面拓宽的野心。
其实,通过格莱泽的论述,我们会发现格莱泽将问题的关键指向了城市的本相,人所居住的场所。正如他所提出的问题解决之道,与其改造贫民区,倒不如改善“贫民”,而虽然城市是环保的,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人口密度对于城市人的影响。城市应该提供给人们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而城市才会因人而更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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