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月亮与六便士》时,我很惊奇甚至说不可思议,而这惊奇中也带有一丝批判的意味;“怎么可以有人这样不管不顾地生活着。”后来又忽然明白过来,《月亮与六便士》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把人性之中潜藏的本质都放大出来,用极端的人物、极端的事件去让你感受到生活中也许只是稍有趋势的特质。比如在女人为何爱关注男人的一举一动这个问题上,抛却在乎的表象其实是想拼命把他拉回与自己同一水平。而这种控制欲的本质目的其实是为了让他一直处于能被自己吸引的水平里。在毛姆的笔下,一切问题都一针见血,让你的心情做过山车似的从一开始的惊讶、到“怎么会呢”的质疑、到细细想来的“好像是这么回事儿”、到最后“真有点羞愧”。
关于生活
天知道,一本书要花费多少心思,经历多少磨难,忍受多少辛酸,只是为了让偶尔读到它的人消磨时间,在旅途中解闷儿。如果我能正当地加以评判,那很多书真的是作者精益求精、呕心沥血,甚至终其一生的成功。而我从中得到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如果我的写作不是自娱自乐,而是抱着其他想法,那我就是个十足的傻瓜。
正好那段时间听闻了《斯通纳》的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故事,真的很感慨,一本书要花费作者多少心思,经历多少磨难才能偶尔让读到的人解解闷儿呢?那时候还想着:还好我不是一个作家,要不憋屈死了。这话真是来得太及时了。其实我偶尔也很犹豫,一开始是为了记录自己得所思所想,使自己的成长有迹可寻而开的公众号。但慢慢地也很纠结,发还是不发?宣传还是不宣传?要不要精细排版?这些事儿一思考吧就远离了一开始的初心。考虑到他人观后感受的写作真是麻烦的要死,毕竟我还并不是在朝着一个作家的方向前进,仅仅能称得上是一个生活记录者。那,就应该简化成单单记录生活的码字而已,从记录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全看心情。
我想,在过去的那些日子,我们都羞于表达,因为怕人嘲笑,所以尽量约束自己,不让人觉得骄傲自大。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找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想让别人认可,这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礼仪,招惹了明枪暗箭的非议,没谁比她跑得更快,去寻求体面的庇护。那些告诉我,自己毫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我绝不相信。这只不过是无知,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仅仅是:他们不怕别人非议,因为他们确信没有人会发现。但是,这里真有一个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传统与他无可奈何。他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我还记得,我对他说:
“你看,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地球就不转了。”
“真是蠢话。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这样。大多数人,平平淡淡,知足常乐。”
他是一个沉迷于感官享受的人,但对这些东西又无动于衷。挨饿受冻,在他不算苦。他完完全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真是令人钦佩。
这很像是两个反面,为了不在别人不认同的状态下生活,就那样隐忍着吧;但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偏偏不,他不仅仅是拒绝所谓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他毫不在乎,所以他最后让阿塔在他去世之后放火把房子烧个干净,要看着烧光再离开。但我们终究做不了像斯特里克兰先生那样的不顾一切,总有一些包袱要背在肩头,也许在这“月亮”与“六便士”之间找寻一个能让自己幸福的平衡点,才是生活的智慧。
想不起来是谁说过: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话的,是个聪明人,对于这一点我始终严格遵守:每天我都早上起床,晚上睡觉。
可不是嘛。这也像极了我的自我安慰法。我始终认为,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必定是靠着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积累起来的。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
人们随随便便谈论美,却不知美为何物,这个词已被用滥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鸡零狗碎都以美为名,使美本身的含义荡然无存。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辞,都很美,但当人们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认不出。人们极力掩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这种虚伪的夸张,让他们的感觉变得迟钝。就像一个伪造事物的精神价值的骗子,连他自己有时也觉得是在骗人,因为胡编乱造,早已失去了他们的鉴赏力。
这像极了网络上的看客,不点开全文报道,不看完视频,便轻易被编辑的几句话带偏,开始大骂特骂。对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从来都不敢有自信去谈论。这是对无知事物的敬畏之心。感受美,欣赏美,是需要积累与智慧的。胡乱评论,只会失去欣赏的能力。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我依然闭口不言,我有什么资格和一位爵士争辩呢?
要从别人的一生中去找寻自己的活法,或者是生活在别人的观点里,都是不太可取的。我其实很欣赏这最后一句话“但我依然闭口不言,我有什么资格和一位爵士争辩呢?”是呀,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只关于自己的相当私密的问题,怎么还能拿来探讨呢?怎么看待生活、怎么对待生活都只取决于自己,根本无需与他人争辩。
在“读书无用论”当中,最常被拿来比较的就是读书时候班上的学霸和学渣,一个班里的同学,学习成绩最好的学霸,将来的发展往往只是中上水平,最有成就的人,往往是班上成绩不怎么样的人。关于这个观点,罗振宇说过这样一段话:这其实只是理性选择的结果。班上成绩最好的同学,往往选择去了那些稳定的地方,这更有助于他们把自己智力优势、先发优势稳定地发挥出来,当然,也就不太可能有什么意外之喜,往往会过比较不错但是平淡的一生,这是他们的理性选择,而不是他们的无奈。而那些有大惊喜的人呢?你看起来他们起点低,比如创业者一般原本处在主流边缘,但是他们的成就的实质,往往是和因为和命运赌了一把的结果。绝大多数人在这样的赌局里都输了,少数赢了的人比较显眼而已。
他以漫长的一生证明他的偶像王尔德的一句话是对的: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一百多年前,奥斯卡·王尔德写下这样的话:“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关于人性
我那时和今天不同,认为人性单纯如一,那时我还不明白,人性其实非常复杂。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现在,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
在电影《小偷家族》中,我所解读到的也正是这一点,人性的复杂性。我们不要去祈求百分百的善意,大部分的人都是在保全自己冷暖之后利用余力去帮助他人,这就足够称以为善良了。电影中奶奶也许是为了每月拿钱但她的确收留了亚纪;爸爸也许是为了偷东西,但他的确也刚好救了祥太。不能最初的目的而否认掉后续的善意。人的感情、感觉都是相当复杂的,驱使行为的往往不只一种情感,甚至是几种相互矛盾的情绪冲突后的结果。但那有如何,我感知到了善就好了。我常常想,人人看见善,人人被看到善,这世界的善会不会就更多了起来。毕竟积极看待比消极要好得多。
年轻一代,思维活跃,性情激扬,早已不再将老家伙们的门敲响。他们闯进屋子,坐到我们的宝座上,空气中满是他们的嚷嚷。而一些老年人,装腔作势,滑稽模仿,努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时代并没有谢幕;他们拼命呐喊,但喊声卡在喉咙里;他们犹如可怜的荡妇,涂脂抹粉,想通过刺耳的欢乐,找回花枝招展的青春感觉。聪明点儿的,则尽量摆出姿态,显得温文儒雅。他们莞尔一笑,脸上闪过宽容的讥讽。他们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样把老一辈踩在脚下,也是这样狂喊乱叫,无法无天;他们预见,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有朝一日也会将自己的宝座拱手相让。世界在变,永无定论。
人们惧怕的从来都不是变化本身,而是惧怕自己跟不上变化。接受变化很容易,但一旦这变化和自己相关,便接受由这变化带来的脱节。这种惧怕一部分转化成为学习的驱动力,而另一部分在那些乐于从环境找原因的身上则转化成为装腔作势、狂喊乱叫。
我认为,良心,是心灵的守门人,社会要向前发展,就必然制定一套规矩礼仪。它是我们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儿,监视着我们,不能违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间谍。人们想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强烈,害怕别人指责自己的恐惧如此剧烈,结果适得其反,引狼入室;而它就在那里监视,高度警惕,保卫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有了半点儿脱离集体的想法,马上就会受到它的斥责。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把每个人,牢牢系于整体之上。而人,总会说服自己,相信某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将自己放在荣誉的宝座上。正如弄臣奉迎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仗一样,最后,他也为自己有着敏锐的良心而倍感骄傲。于是,对那些违背良心的人,他会觉得,可以任由责骂,因为,他已是集体的一员,他很清楚,已经没有什么能反对他了。
也许,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我们很看重自己对别人的影响,别人是否重视我们对他的看法很重要,如果我们对他的看法没有影响到他,我们就很讨厌他。我想,这正是人性虚荣最痛的创伤。
这也大概是大众往往无法轻易接受特立独行的原因,因为他们的不在乎惹怒了自我的自尊心。认为自己的意见受到了冷落,因而转为愤怒和谩骂。
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装腔作势,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虚。滥竽充数,最终会被发现。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一个人最漫不经心的创作,也会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
虚假是藏不住的,越是试图掩盖越是暴露自己的空虚。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这句话相当中肯了。与其为了那些与自身不符的特质花费心思,不如去沉下心来把那精力用来接受自己、爱上自己并成就自己,让“I came into my own"的那个时刻自然到来。
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比想象中的更加丰富,哪怕是简简单单的”晚安“两个字在不同的人那里也蕴藏着不同的含义和情绪。因为这些不同,我们常常不能清楚地表达出心意;但我们又何尝不是因为这些不同才那样渴望同行呢?
斯特里克兰夫人在书中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角色,她很懂得保持上流社会的体面,即使在丈夫忽然抛弃她,也仍懂得诉说自己的诸多不幸,很快会惹人生厌,所以她情愿避而不谈。对待他人的不幸也能表现得非常明智,她让你觉得,接受她的同情,于她而言也是恩惠。而大部分不懂得人,他们一看到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施展自己全部的灵巧,猛扑到他们身上来。同情心应该像一口油井;惯爱表现同情的人却让它喷涌而出,反而让不幸的人受不了。有人胸前已沾满泪水,我不忍再洒上我的。
关于男女之情
人性已经如此复杂,两个复杂的人凑在一起形成的爱情更是有着千万种形态。关于这部分我不做评论,只做书摘。
“为什么漂亮的女人总是嫁给无趣的男人?”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不娶漂亮的女人。”
“岂有此理,总不能一分钱不给,就把女人蹬了吧。”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生活?”
“我已经养活了她十七年。为什么不能变一变,自己养活自己?”
“她不行。”
“让她试试。”
我对布兰奇·斯特洛夫的行为感到迷惑不解,因为我看出,这仅仅来自肉体的诱惑。我不认为她曾真正喜欢过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爱,往往只是亲昵和安慰,大多数女人都是这种反应。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曼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
爱需要甘愿示弱的态度,保护他人的愿望,尽心竭力、取悦对方的渴望——总之,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而且,爱也需矜持。
爱时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即使头脑最清醒的人,也可能知道,要让他的爱永不停止,根本没有可能;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样工具,需要通过某种外在的目的来抵达他的自我。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里克兰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吃这一套的人。我不相信,任何时候,他会去忍受爱的痴狂,他永远都受不了外在的枷锁。如果有什么东西阻碍了他那无人理解、怂恿他奔向未知事物的热望,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将它从心中连根拔除,哪怕让他痛苦,让他遍体鳞伤,鲜血淋淋。
我觉得斯特里克兰在爱情这件事上,既过分,又贫乏。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所做的牺牲。”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你,除非拥有了你的灵魂,她才肯罢休。因为她很软弱,控制欲极强,没有什么能让她满足。她心胸狭窄,憎恶她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满脑子现实,嫉妒理想。男人的灵魂在天际游荡,女人却想把它囚禁在自己的账本儿里。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现布兰奇也是一点一点,在玩我妻子的那套把戏。她千方百计布下罗网,就是想捆住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她一点儿都不关心我,只想占有我。为了我,她什么事情都愿去做,除了一件,我求之不得:赶紧离开我。”
即便恋爱的时间非常短,男人也会三心二意,干些别的:赚钱谋生他们在一,体育运动他们专心,艺术创作也有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诸事并行,都不耽搁,但也专心致志,要追求这个,就先放下那个。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如果一个打搅了另一个,他们会大为恼火。同样坠入情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恋爱,而男人只有几分钟。
网友评论